第184章 塌坊建立,第一個任務圓滿完成(2 / 2)

朱標沉吟道:“聽應天府尹高守禮的奏疏說,現在每個月都能收上來數萬貫的商稅。”

朱雄英點點頭回答道:“不錯,商稅還是3.3%來收,然後其他的條稅、門稅、關稅、落地稅,都合並了進去,總共隻需要繳納5%的稅收即可,占市籍的費用另算。”

嗯,這裡要說的是,大明的商稅比例雖然是三十稅一,也就是約等於3.3%,但除了商稅,商人們在實際交易過程中,還要繳納包括朱雄英所說的幾種稅,以及車馬稅、倉儲稅,個彆行業還要繳納魚稅、醋稅等等專類稅種。

因此,莫愁湖市場弄得這種類似於簡化版一條鞭商稅,對於商人們來說是極大便捷了他們的交易,減少了各種有形和無形的成本,隻需要交5%的塌坊稅,就沒有其他名目繁多的雜稅的,也不用向官吏差役或是青皮無賴們額外交錢或是被敲詐。

不過“占市籍”的費用還是要交的,這東西類似於工商注冊,是必須要繳納的費用,隻要是有固定交易場所的商鋪,都必須到當地的官府進行市籍登記,官府的調查人員會對鋪店從事的產業、人丁和經營狀況加以登記,編成三等九則,以此作為控製鋪戶的手段和征調科斂的根據,然後官府按照這個登記信息每隔一段時間到店鋪校勘一次市斛、鬥、秤、尺這些器具,確保沒有“注水秤”,然後還要登記物價。

而如果沒有“占市籍”,就屬於違法經營的遊民了,以前的莫愁湖鬼市,那商販基本都是這種性質的,這種違法經營確實能少交一筆錢,但一旦官府突擊檢查,被逮到了後果就很嚴重,因為按照大明的製度“若有不務耕種,專事末作,不入市籍,不服管教者,是為遊民,逮捕之,發邊遠充軍,亦或打殺了事”.嗯,好點的下場是流放充軍,差點的下場是直接被打板子打死了。

“也就是說,這莫愁湖市場,每個月都有一百多萬貫的交易額?”

這時候潭王朱梓反應了過來,因為隻有達到百萬之巨的交易額,按5%比例收的塌坊稅才能有數萬貫以上。

“不錯,不過這裡麵還包括了占市籍的費用,但基本上現在已經穩定在八十萬到一百萬貫的交易額了。”

雖然交易額其實就是市場的流水,看起來很嚇人但實際上不能代表什麼,就像現代世界很多平台的流水動輒上百億,實際淨利潤卻一個億都不到一樣。

可這個數字還是讓朱標等人感到了一絲震撼.要知道,大明一年的稅收“也就”八百多萬貫,按照這麼算,莫愁湖市場一年的交易總額,都超過了大明的財政收入了。

當然,這麼算顯然是不對的,這裡作為整個東南最大的新興市場,相當於給大明沉寂許久的商業注入了一針強心劑,有這種體量才是正常的,畢竟很多商品要麼數量大,要麼價格昂貴,光是買賣的流水,肯定看起來嚇人,但實際上算上各種成本,利潤卻遠遠比不得流水這麼可觀。

可能絕大部分商人遠道而來,能賺取的利潤都是不到10%的,所以5%的塌坊稅已經是朱雄英調查後權衡過的結果了,假設稅收比例再高兩個百分點,那麼整體的交易額可不會僅僅隻降低一點,而是會呈現斷崖式的下跌。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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