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喂,芳姐,我這邊剛拍完廣告,怎麼了嗎?”
“璐璐,有企業要請路易商演!”鐘玉芳說出一個驚人的消息。
“啊?”林璐看著旁邊叼著根草的路易,驚了,“我沒聽錯吧,他有商演了?”
“對的,你沒聽錯,商演。”鐘玉芳確認了這個消息,“對方是一家大型車企,最近要推出一款新車型,想邀請路易在新車發布會上唱三首歌,現在的問題是,路易哪來的三首歌?”
“歌不是問題。”林璐一瞬間就想到那些埋進地心的好歌,繼續問,“那個車企還邀請了誰?”
“好像隻邀請了路易。”鐘玉芳回答道,“似乎還是車企的老板看到最近的熱搜後,臨時決定邀請路易去表演的,時間很趕,周五就要上台。”
“確實很趕,除了像路易這種整天無所事事的藝人,彆的明星估計連時間都騰不出來。”林璐吐槽一句,“可惜了。”
如果這個商演還邀請了其他明星歌手上台表演,遠的先不說,憑借路易的能力,估計有機會吸到他們的粉絲。
“那現在我該怎麼回複對方?”鐘玉芳回歸正題,讓林璐做決定。
“答應他們!有錢不賺是傻子!選歌這邊我會和路易商量。”
“好。”
掛斷電話後,林璐很高興,因為路易終於要賺錢養...呃,為工作室貢獻一份力量了,而不是天天跟在她身邊白吃白喝還拿工資。
路易從剛剛林璐和鐘玉芳的通話中,聽到他自己的名字,猜得出她們在電話裡商量的賺錢大計跟他有關。
看來林璐終於要向他伸出名為壓榨的罪惡之手了。
接下來他應該就會變成一個通告不斷,完全淪為賺錢機器的工具人,直到林璐再也無法從他身上壓榨出一滴價值,這時她就會想辦法逼他自己離開工作室,然後以違約的名義要他賠償100億。
逆境這不就來了。
路易興奮地想著。
林璐把之前幻聽到且已經知道名字的歌曲在腦海中整理一遍,然後對路易說“路易,你過幾天有個商演,要唱三首歌,你覺得《夜的第七章》、《晴天》和《稻香》可以不?”
路易很嚴謹地發問“我是沒問題,問題是《夜的第七章》的女聲誰來唱?”
“嗯?”
林璐立定腳步,挺直胸膛,麵露微笑,自信地站在路易的麵前。
路易見她這麼自信,於是好奇問“你是已經在心裡有合適的人選了嗎?”
“嗯?”
林璐微微歪著腦袋,忽然想明白,路易從頭到尾就沒有把她當成潛在的合唱對象來看,於是生氣地踹了他的小腿一腳,通知他“《夜的第七章》由我來負責女聲部分,不服憋著。”
“時間夠嗎?”路易沒憋著,繼續問。
“肯定夠!我才幾句詞?”
林璐早就把《夜的第七章》循環播放過很多遍,可以說,現在平台上《夜的第七章》這首歌的播放量,全是她自己一個人刷出來的。
她懷疑這首歌在公之於眾之前,雖然已經具備可觀察的條件,但實質上還是不會被第三個人發現。
這就是她想讓路易在公共的舞台上翻唱這些歌的原因。
路易需要作品支撐,這些歌需要有個靠譜的人正向傳播。
正好雙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