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看對方穿的衣服,拿的刀具,顯然不是商人所能夠擁有。
儘管宋朝立法禁止民間私藏兵器——跟其他王朝一樣,但這裡的“兵器”,有一個限定,是指“甲、弩、矛、矟、具裝等,依令私家不合有”。
至於“弓、箭、刀、楯、短矛者,此上五事,私家聽有”。也就是說,民間私人是可以合法持有弓、箭、刀、楯、短矛。
張擇端《清明上河圖》中,“孫羊正店”旁邊就有一家武器店,有一個大概是顧客的人正在試挽一麵大弓。
顯然,弓箭等武器是公開出售的。《水滸傳》中,許多好漢都是帶著一把樸刀走江湖的,因為樸刀也是民間可以持有的武器。
問題是正常商人出門也不敢堂而皇之地帶那麼多刀,一般也就是哨棒一類。而且對方衣服裡鼓鼓囊囊,看著像套了內甲,這可就不是一般人能夠擁有,被抓住是要砍頭的。
但對方那麼多人,如果真是什麼亡命之徒顯然得罪對方也不是件好事。反正這裡周圍村寨連成片,河道上又有那麼多商船,他家就在河邊不遠,若真行凶的話,喊一嗓子,整個村子的人都會來,老農夫倒也不怕。
當下他就帶著趙駿去了自己家。
他家在村子外的小河邊,是趙駿行船的那條河的支流,旁邊就是村寨,四野農田,不少農人行走在鄉間,雖然下著毛毛小雨,卻也是一番“綠遍山原白滿川,子規聲裡雨如煙”的味道。
趙駿跟著老農夫去了他家,院子裡就隻有一名老婦人,說是長子成婚分家,住在村東,次子在縣城做工,家中隻有老夫妻一對。
喝了水之後,老農夫擔心的事情並未發生,趙駿也隻是坐在那與他們拉家常,問問去年收成怎麼樣,家中有什麼困難,本地的官吏有沒有做什麼違法亂紀,欺壓百姓的勾當。
因為摸不準趙駿的底細,老農夫也不敢多說,隻是說去年風調雨順,收成還行。縣官老爺秉公辦案,差役也很好。家中除了次子未成婚之外,倒是並無困難。
這樣的話趙駿這些天聽了許多,有些是真,有些是假。比較多的假事就是縣官辦案的事,之前在應天府的時候,大部分人都說縣官老爺的好話。
他們一般沒怎麼受到欺壓,畢竟一個縣那麼多人,縣裡的官員、地主、衙役不可能人人都欺負過。
哪怕他們知道官員是貪的,地主是壞的,衙役是黑的,他們也不敢在不知底細的外人麵前暢所欲言。
隻有那些真正受到過欺壓的人才會跟人抱怨。
就像在應天府,遇到過一個家道中落的小地主。
此人姓於,跟另外一位姓李的地主發生了衝突,恰好於地主的老婆抱著兒子在,李地主拿著哨棒要打他們,於地主的老婆本想嚇唬一下他,舉起孩子喊,你有種就打?
結果那李地主還真就一棒子下去,把孩子給打死了。
這下那於地主哪裡罷休?
立即報官。
可這位李地主跟宋城縣裡的肖主簿關係好,私下打點了一番,那主簿竟然偽造了兩家私下和解的契約,向上級彙報說兩家已經和解,蒙混過關。
當時縣裡的縣令一類官員都是流官,往往擔任沒多久就會被調走,主要事務辦理人是縣裡的胥吏,然後除了特彆大的縣設縣丞以外,一般縣都是由主簿以及縣尉來協助縣令辦案。
因此從某種程度上來說,主簿基本上已經在縣裡屬於二號人物,普通百姓連縣令的麵都見不到,案子就這樣被判決為和解了。
於地主散儘家財,四處求告。可由於沒多久當時的縣令被調走,加上原本縣級司法係統就混亂,受賄、瀆職、索賄層出不窮,連負責審案的官吏以及文書都不見了,直接造成了這樁事情就這麼不了了之。
要不是趙駿從已經因為此事而家道中落的於地主嘴裡知道,然後寫了劄子,要求政製院立即下達政令,讓京東西路提刑司立刻馬上徹查,此案怕是永遠都無法昭雪。
所以作為一個陌生人,想從地方百姓嘴裡問出點什麼東西來,其實也不容易。
兩個人隨意聊了些家常,趙駿見問不出什麼東西,沒多久就準備告辭。
便在這個時候,外麵忽然傳來撕心裂肺地叫聲:“周家人,你們不得好死!你們不得好死!”
那是個女聲尖叫,充滿了倉惶和憤怒,宛如被關在籠中。
伴隨著這叫聲,外麵還傳來彆的聲音“怎麼讓她把布條吐出來了”“快塞回去,塞回去”“彆讓她亂喊。”
趙駿連忙說道:“出去看看。”
眾人立即出了院子,就看到從村子裡走來一隊人馬。
他們抬著一個豬籠,籠子裡關著一個女人,此刻那些人正把豬籠放在地上,然後手忙腳亂地把那女人原本吐出來的布條給塞回去。
很快那女人又被堵住了嘴,那些人抬著她繼續前進,向著趙駿他們這處院子的小河邊方向而來。
“造孽啊!”
老農夫也跟在他們身後出來了。
趙駿忙問道:“老丈,你知道這是怎麼回事嗎?”
“周家人乾的糊塗事啊”
老農夫歎了一句,又有點諱莫如深,隻是說道:“阿霞是個可憐的女人,嫁給周家真是作孽了。”
“那看來裡麵有冤啊。”
趙駿皺眉道:“大郎,去把人攔下來。”
老農夫忙道:“員外,切不可魯莽,這裡麵涉及的是王家。”
“王家?”
趙駿笑道:“管他什麼王家還是皇家,我這個人向來喜歡多管閒事,這事我管定了。”
說著一揮手。
江大郎等人便應聲衝了出去,攔在了道間,不允許對方過去。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