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斯坦因坐在沙發上,眼睛帶著紅血絲,緊緊的盯著麵前的這個匣子。
最開始他還沒有發現問題,因為這東西並沒有對他造成任何直接影響,而且因為匣子可能很貴重,他一直都隨身攜帶。
可是他將隨身的包裹,放在旅館的桌子上,去廁所撒泡尿的功夫,就驚愕的發現,這匣子莫名其妙的出現在他的衣服兜裡。
然後他進行了一番測試,就發現自己無論如何也無法擺脫這個匣子,他被這東西黏上了!
怪不得那個白袍的家夥,自己不去碰這東西,原來這玩意是個燙手的山芋。
身上又添了一個麻煩,像是一座大山一般壓在斯坦因的身上,讓他有些喘不過氣來。
沉思良久後,他站起身來,穿戴整齊。
如果不能找到破局的辦法,那就隻有一條路可走了……
……
溫文將自己的推測告訴荀清之後,荀清翻了一個白眼,走到路邊生生用額頭撞斷了一根水泥杆子。
其他人也紛紛無語,原本他們隻需要找到拿走迷霧之匣的人,然後再關進這個籠子裡就好了。
可誰能想到半路竟然殺出來個程咬金,接近斯坦因可能會被廷斯獵犬攻擊,而且斯坦因還可以進行小幅度的時間旅行,想要短時間內抓到他,難度實在是太大了。
“嗯……咱們往好處想一想,原來咱們需要抓兩個,現在隻需要抓一個人就可以了。”溫文舉起手,打破了尷尬的局麵。
喬治深吸一口氣:“各位,現在我們隻有立刻行動這一個辦法了。”
“我會通知尼姆市政府,讓居民們都躲在家中,根據那銘文的記載,迷霧中的怪物不會主動脫離迷霧的範圍,讓居民們都躲起來,暫時應該不會有太大的問題。”
“然後就是立刻找到斯坦因,時間旅行的能力雖然誘人,但他現在已經被迷霧之匣選中,無法再被協會利用,所以遇到他之後不用再考慮活捉,在他反應過來之前就直接將他擊殺。”
“擊殺之後,不要嘗試觸碰迷霧之匣,我會從當地監獄提來死囚,讓他成為迷霧之匣的下一任主人……”
“行動起來吧,各位!”
……
溫文在街道上疾馳,但速度比平常慢了不少,因為這濃霧的關係,他需要保證速度在一定水平以下,才不會撞到什麼東西。
所謂的能見度三米,不止是針對普通人的,就連超能者的視力也無法看到太遠,各種感知能力都受到了很大的限製。
光看這迷霧籠罩的範圍,以及其遮擋超能者感知的能力,那東西至少就是一件真序級彆的收容物。
如果後續出現的怪物足夠強大,那麼它說不定可以被評級為災變級收容物。
白瀆作為一個至少活了千年的老怪物,知道迷霧之匣的保存地點並不奇怪,奇怪的是他為什麼要選擇在這個時候把迷霧之匣放出來呢。
那東西的確可以讓尼姆市陷入徹底的混亂,如果管理不當直接將尼姆市毀了也是可能的,但那對白瀆應該沒有好處吧。
跑了一會兒後,溫文就停了下來,然後打了一個響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