儘管現在屍檢報告還沒出來,可是從下午從牆裡麵摳出來的腐爛屍體中,大概率其中一個就是被抓的線人。
在座的眾人知道是什麼意思,臉色看上去都有點難辦。
沒有了線人,找不出躲藏點,就沒法執行抓捕任務。
黑狐同樣很無奈,接著說道:“達達布難民營太過混亂,如果沒有穆合塔爾·吾守的準確位置,我們沒辦法展開行動。
若是出動大量軍警救助難民區,采取大規模的清查逮捕行動,又會在國際上造成惡劣影響。
因此……
我們就算知道他是毒販頭目,利博依的這起連環凶殺案也和他脫不了關係,我們也拿他沒辦法。
更何況那棟房子的房產,並沒有登機在穆合塔爾·吾守名下,我們還是沒辦法對他進行指控。”
黑狐的這一大段介紹,將“頭號抓捕”緝毒行動,基本上全都兜了個底。
原本對這次緝毒行動毫無了解,也不是很關心的龍戰,聽了這麼一大段,終於對有了一個大致的了解。
總體來說就三個過程!
找到出穆合塔爾·吾守的躲藏位置;
找出穆合塔爾·吾守販毒的證據;
最後再將他擊斃或者是抓回來,送到法庭上將他審判。
整個過程聽上去很簡單,可實際上卻非常的難。
在一個講證據的法製時代,法律的存在肯定是好的,但在有的特殊的情況下,法律的存在卻不那麼美妙。
尤其在法製不健全的國家,法律反而會成為壞人的保護傘。
有證據才能抓壞人,成了一些懂得裝法律空子的壞人的保護盾。
現在都知道穆合塔爾·吾守有問題,可手上缺乏足夠有力的證據,加上難民區是特殊的存在。
受製於國際方麵的各種影響,肯尼亞沒法調動軍隊大規模進入達達布難民營,展開地毯式的搜查。
將躲在裡麵的穆合塔爾·吾守給揪出來,讓他接受法律的製裁。
唯一能解決這個難題的辦法,就是派遣一支精銳的特警突擊隊進去,不動聲色的把人給弄回來。
這樣既能把人給順利抓到,又不會在難民區裡大動乾戈,造成無辜難民死亡,也就不會造成惡劣的國際影響。
可小股精銳部隊進入難民區,是一件非常危險的事情。
必須速戰速決!
住著40多萬難民的達達布難民營,少說也有幾萬人和獨品有牽扯,有槍的毒販更是滿大街都是。
再加上達達布的警察係統已經腐爛,警察總部這邊估計剛開始行,另一邊就已經通風報信給了裡麵的黑幫和毒販,以及躲在裡麵的穆合塔爾·吾守。
一旦戰鬥爆發不能迅速結束,再精銳的特警小隊也白搭。
隻會比摩加迪沙更慘!
因此要想保證特警突擊隊,能夠在極短的時間內完成任務,在讀販們反應過來之前把人帶出來。
首要的第一核心要素,就是要知道穆合塔爾·吾守的具體躲藏點。
“這穆合塔爾·吾守還挺雞賊的,知道難民區屬於是特殊地帶,肯尼亞政府不敢大動乾戈,躲在裡麵過得逍遙自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