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來不來,不來我帶喬予走了。”
南建安纏了他一個小時,每一句話都拍在馬蹄上,薄寒時一個字也沒聽進去。
黑色的庫裡南駛出地下車庫。
陸之律咬牙說了兩個字:“等著。”
……
南媽媽送了醫藥箱上來,還特地切了盤水果端上來。
她知道南初一直恨她當初配合她爸爸,設計她。
她也是想南初能嫁進陸家,能過得優渥。
孟靜怡紅著眼跟喬予說:“喬予,你是初初最好的朋友,你幫我勸勸初初,讓她彆跟陸之律離婚。陸之律是愛玩了點,但陸之律之前來我們家吃飯,我看他對她也挺好的。等再過兩年,等他們有了孩子,陸之律肯定會收心的。”
婚姻嘛,都是這樣的,縫縫補補。
喬予自然是不會苟同孟靜怡的說法,孟靜怡自己待在這種婚姻裡不覺得痛苦,可南初不是她,南初不想要自己的婚姻變成一樁籌碼。
“伯母,這是南初的婚姻,她有權做決定,不管她最後是離婚,還是不離婚,你是她的媽媽,都應該站在她這邊,為她考慮。”
而不是,一味指責南初,為什麼要離婚。
一段婚姻如果真的出了錯,偏離軌跡,收不回來,離了,是最好的結果。
孟靜怡遲疑了,她擔心道:“可是……要是真離了,南初以後怎麼辦?她要是給陸家生個孩子,陸家父母不會讓他們離婚的,就算陸之律想離,他爺爺也不會允許的,他爺爺挺喜歡南初的。”
“伯母,他們的婚姻出了問題,不是靠南初生個孩子就能解決問題的。”
而且,陸之律的爺爺喜歡南初有什麼用?
南初又不是嫁給他爺爺。
南初晚上是要跟陸之律躺在一張床上睡覺的。
若是彼此沒有感情,怎麼忍受那麼多個日夜?
在一旁始終沉默的南初,忽然開了口:“媽,我做不到你那樣,你要是不能理解我,就當我是矯情吧,我也不用你理解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