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月華和韓小玲都清楚,這倆人肯定不是人販子,就是韓國春的父母,是韓小玲的爺爺奶奶。
韓小玲是擔心兩人仗著自己的身份,萬一真的把她要回去,那時候她無論想做什麼,肯定都由不得自己做主了。
彆的不說,就說自己生下來這十來年,韓國春的父母不可能不知道自己的存在,但是他們沒有一次來看過她。
就在韓國春拋棄了她們母女之後,這兩人也從未露過麵,這樣的爺爺奶奶,怎麼可能會喜歡她?
她以前在村子裡的時候,見的多的是重男輕女,把孫女都當成是丫鬟使喚的爺爺奶奶。
再加上剛才韓父韓母那口氣,他們要是能待見韓小玲,那才有了鬼了。
韓小玲甚至都可以預料到,自己如果真的被韓父韓母帶回韓家,會過的是什麼樣的日子。
到時候,彆說是上學了,能有一口飽飯吃就算是不錯了。
更何況,他們之前這十來年,從來沒有來看過自己一眼,現在韓國春出事了,他們反而找上門了,是什麼目的,這還用說嗎?
可這兩人畢竟是與自己有血緣關係的親爺爺親奶奶,所以韓小玲就忍不住擔心,等到了公安局,自己會不會真的被他們帶回韓家?
江月華自然也看出了韓小玲的擔憂和懼怕,握著她的手,低聲安撫:“彆害怕,之前的事公安局的公安都清楚,他們是什麼樣的人,公安肯定一眼就能看出來,況且這十來年他們從來都沒有認過你,沒有一天儘過親人的責任,你和他們早就沒有關係了。”
韓國春這種行為,算是棄養,是要付出法律責任的。
韓父韓母雖然對韓小玲沒有直接的責任,但是他們的所作所為,也算不上好東西。
“而且你現在已經懂事了,可以自己明辨是非,有自己的判斷力,這件事就算是鬨上法庭,法官肯定也會詢問你的意見,你將來想跟誰生活,還是要看你自己的決定。”
江月華這話,就像是一劑強心針似得,瞬間就給了韓小玲安慰和勇氣。
她點點頭,認真堅定的說:“江姐姐,我想跟著你,我才不要扔認他們!他們從前就沒有把我當親人,也沒有把我媽當成是韓家的兒媳婦,我從小都是被姥姥姥爺養大的,和他們韓家人沒有半點關係,我才不要認他們!”
這次如果不是因為出了這件事,可能韓小玲和她這所謂的爺爺奶奶,一輩子都不會相見。
他們倆根本就沒有把自己當成是親孫女,沒有把她當成是韓家人,那自己為什麼要認他們?
想到這,韓小玲心裡的想法就更加堅定了:“姐姐,我可以改名字嗎?我不想姓韓了,我是我媽,我姥姥姥爺一手帶大的,和他們韓家沒有半點關係,我想要和我媽媽姓。”
從前她也不是沒有過這個想法,隻不過姥姥說,她畢竟是韓家的血脈,當年她的媽媽都沒提過,自己當姥姥的,就更加沒有立場了。
再說了,無論她姓什麼,她都是翁家人,這點是改變不了的。
所以這件事就不了了之了。
現在,韓小玲看著韓家人的嘴臉,想到韓國春害死了自己的姥姥,自己唯一的親人,她對韓家人的憎惡簡直到了頂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