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母自然是不可能把閨女嫁給張棟了。
就張棟那眼盲心瞎的,放著珠玉不要,還把個帶倆孩子的寡婦當個寶,李母怎麼可能會讓女兒受這樣的委屈啊?
街坊鄰裡這幾天差不多都知道李燕在省城漲工資和約等於升職的消息,家裡有適齡未婚兒子的人家,往李家來往都熱絡了不少。
話裡話外都是來打聽李燕的,先是誇李燕長得好又有能耐,然後又開始推銷自己家的兒子。
說什麼孩子們都是從小一起長大的,知根知底的,小時候一塊玩兒的有多麼多麼的好。
李母怎麼會聽不出來對方的意思。
她心裡也緊著弦兒呢,在對方沒說明白之前,一律裝傻充愣的,絕口不戳破。
等到對方心急,暗示著問起來,李母才說:“從前說兒女的婚事,要父母做主,但那都是從前的老黃曆了,現在咱們這都是新社會,不興這個,不管是娶媳婦兒還是嫁閨女,那都得孩子們自己樂意了,才成,不然兩個孩子不樂意,這親家都結成冤家了,那不是弄巧成拙麼?你說是吧,他嬸子?”
對方聽到這話,也隻能乾笑著應和:“是,是。”
她也知道李母這是在拿喬,但是沒辦法,誰讓人家閨女就這麼長臉呢。
即便是拿喬,人家也有這個資本啊。
李母其實並不是一味的拿喬,而是想著,自己閨女在省城那邊乾的這麼好,說不定以後可是要留在省城的。
那在江縣這邊找個對象,不是耽誤事兒嗎?
再說了,乾嘛要從江縣這個小地方找啊,她閨女現在都已經待在省城了,以後再省城找,小兩口在省城安個家,互相幫襯著,那豈不是更好?
李母心裡盤算的明白,更加不會在這種事情上鬆口了。
她也看的開,孩子們大了,有自己的主意,當父母的能幫著參詳,那就參詳參詳,也彆想著替孩子們做主,又不是三五歲的小孩子什麼都不懂。
就像是留在省城這件事上,若是換了李母一開始,肯定不舍得讓自己閨女留下。
一個女孩子,離家那麼遠,沒人照料,李母自然是不放心的。
但是李燕主意正,她不想回到江縣一直當個窩在劉桂花手下的小服務員,她想往更高處走。
所以就決定留在省城,這樣將來就有機會成為江月華的左右手,最信任的人。
李母聽到自己閨女都這麼說了,還能說什麼?
肯定是聽閨女的啊,再不濟,那不也還能回來麼?
而且她家燕子也說了,她在省城是跟江月華住在一起,有江月華照料著,李家老兩口自然也能放心不少了。
所以現在看著李燕又是漲工資,又是升職的,李母就覺得虧得自己當初支持了女兒的決定,沒有非要讓女兒回來。
要不然,這不是耽誤女兒事業的發展了麼?
所以在找對象上,李母覺得,自己也該先尊重女兒的想法,她要是想找,那就找,要是她不想找,那也不著急。
畢竟自己閨女這麼有能耐的,在省城都能乾的這麼好,還愁找不到對象?
完全不愁好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