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章 為什麼養小三?(1 / 2)

裴思瑜微微愣住。

薑尋接了電話,按了免提。

那邊,梁晨楓剛進辦公室和秦明禮打了個招呼,很快切入正題。

梁晨楓:“秦律師,我本來是抱著試一試的心態聯係上金科律所的,沒想到會有機會跟您合作,實在是太幸運了。”

秦明禮:“說一下你的訴求吧。”

“我女朋友婚前全款買房,寫了她一個人的名字,還逼我出裝修費,我本來想著兩個人是要結婚沒必要計較那麼多,但是因為她家庭條件比我好,他們家就逼我簽婚前協議,我想問問秦律師,這個婚前協議擬定的時候,有沒有什麼辦法,讓我能分到一部分她的錢?”

裴思瑜聽到這番話,神色變得不可置信。

逼他簽協議?

什麼時候的事兒?!

她明明隻是提了一下,是他二話不說就同意的!

薑尋看出她情緒開始激動,握了握她的手。

“梁先生,婚前協議就是為了保障雙方的婚前財產,您說的這個很難實現。”秦明禮說。

梁晨楓還越說越來勁兒了:“如果婚前協議裡寫明男女雙方各自的房產歸各自所有,但是我名下的房子還有貸款,貸款還完後我們離婚,那我的房子是不是不用分她一半?”

“梁先生是想通過婚姻發一筆財?”

“也不是,主要是我有個表妹,身世淒慘,現在懷孕了沒地方住,我就貸款買了套房子送給她,我騙我女朋友是全款買的,就是房子太小位置也不好一直沒裝修。”

上一章 書頁/目錄 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