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漢生否認了職務侵占這個罪名,表示正常做生意錢有時候不一定走的全是對公賬戶,同時也認為自己為公司創造了不可估量的收益。
經曆過許心雯的案子後,薑尋已經長記性了。
她發現當事人一開始是不會把什麼都告訴律師的,總是有所隱瞞,那部分重要信息非要對方律師揪到了,或者到了沒法掩飾的地步才會說出來。
為了提升效率,薑尋最後跟孫漢生求證:“孫先生,我現在是你的律師,和你是站在同一邊的,你確定管理好味記期間,從未把公司的收入當作私用嗎?”
孫漢生毫不猶豫地答:“我確定。”
……
薑尋離開拘留所後重新看了一遍孫漢生的銀行流水,流水看起來很完美,將近半年都沒有任何一筆值得懷疑。
但有時候太完美,才是最大的問題。
她正在想下一步應該怎麼做,手機響了起來。
來電顯示盛司越。
薑尋不怎麼想搭理,可手機暗下去又亮起。
她還是接了,嗓音有些不耐煩:“你有事嗎?”
“盛太太這是什麼語氣,沒事不能找你?還是說,你喜歡給我處理情人那種事?”
“沒事掛了。”
盛司越這才正經了些:“我在你們律所,秦明禮說你出去了。”
“你去律所乾什麼?”
“想聘請薑小姐作為我的代理律師,不行麼?”
她無語極了:“盛司越,生活中你對我不滿冷嘲熱諷我不想多說什麼,但彆當攪屎棍來影響我的工作,否則,彆怪我去找爺爺告狀。”
男人輕笑出聲:“你是小學生嗎?還告狀?”
“我沒跟你開玩笑。”
“早上公司臨時有點事要處理,所以沒陪你一起吃飯。”
薑尋擰眉。
她什麼時候說過需要他陪她吃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