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3章 目的地(2 / 2)

“就像是那種旅遊勝地一樣?風景優美,但是與世隔絕,外人旅遊看著漂亮,住進去就感覺遭老罪了。”仔細想想也確實如此,我還是更喜歡住在熱鬨的地方,自己在家中安安靜靜,但是附近設施一應俱全的那種。

“尤其我之前住在樹林裡,就更是不方便。”他看向遠處的森林,“每到假期就恨不得一整個假期不出門,乾任何事都很麻煩。”

“不過也算得上是一種鍛煉了。”我拍拍他的手臂,“像我在家裡除了晚上出去散步以外基本上沒什麼運動量,要不然也不至於當時去你家隻有我一個人累死累活。”

“這種路程大部分人都不適應。”萊姆斯笑著說,“詹姆斯和西裡斯是特例,整個霍格沃茨裡恐怕也很難找出比他們精力更旺盛的人。”

說到這裡他頓了一下,然後才繼續問了下去。

“西裡斯情況如何了?”

“詹姆斯給你的信裡沒說清楚嗎?”我有些奇怪,當時萊姆斯說已經從詹姆斯那裡知道了所有事情,我還以為這件事早就翻篇了。

“不是,我指的是……”

又走出好一段距離,他才小聲地開口,“你和他的關係如何了?”

這下我明白了,畢竟我之前和西裡斯的關係一直不好,而且想著詹姆斯已經說了我就沒有再單獨解釋,萊姆斯不清楚也正常。

“他和我道歉,也解釋了之前為什麼會那樣做。”我沒好意思告訴萊姆斯西裡斯向我告白的事情,含糊其辭地糊弄過去,“既然西裡斯保證不會再這樣,反正也不是什麼大不了的事情,也就算了。”

“西裡斯……”他不知為何重複了一遍西裡斯的名字,好一會他才呼出一口氣。

“有時候我會好奇,對你來說什麼才叫大事?”他偏開視線,“從我

個人的角度來看,西裡斯對你做的很多事情都完全算不上小事。”

“戰爭和死亡。”我很快給出了回答,“對我來說這些才是大事。所以在此之前,很多事情都是無所謂的。”

萊姆斯愣了一會,然後小聲嘀咕。

“……那倒確實。”

整個下午我們都一直在小鎮上亂晃,萊姆斯帶著我去拜訪了一些從前比較熟知的鄰居——反正都在附近,也就算鄰居了。他是這樣說的。

夏天晝長夜短,一直等太陽下山後我們才回了亞曆克斯的小屋,本以為這麼晚老瓊斯應該早就回來了,但等進屋的時候卻發現屋裡還是隻有亞曆克斯一個人。她正在小燈下拆解一個發動機,聽到我們的動靜有些意外。

“這麼快就回來了?”她將手套脫下,然後才注意到屋外已經黑成一片,“怎麼就晚上了?”

“老瓊斯還沒回來嗎?”我將燈打開,真不知道她是怎麼靠著一小盞台燈撐到現在的。

“還沒,我還以為現在才下午。”她將手套脫下,有些奇怪地看向屋外,“不應該啊,前幾次他也都是從南邊過來的,最晚傍晚也就到了,還是第一次走得這麼慢……”

一種微妙的、仿佛有根毛刺從脊椎上往上滑動的悚然感讓我心中陡然浮現出不好的預想,她沒注意到我的表情變化,隨意把工服扔到一旁。

“瓊斯還不至於在路上耽擱時間。”她拿上了手電筒,“得去看看。”

“我和你一起去。”我立刻跟上,她倒也沒阻攔,任由我們一起跟著。

正如之前萊姆斯說的那樣,這裡確實是個更適合旅遊而非居住的地方,一出城鎮就黑燈瞎火,作為一個巫師亞曆克斯最先拿出的是手電筒,我們順著小路往前走,一路上隻有腳下草叢被踩過時發出的細微聲響。

“沙沙沙——”

我又體會到了那種仿佛回南天一般水汽緊貼在身上的不適感,安靜、死寂、又仿佛能聞到一股血腥味……不,不是仿佛,風吹來了濃鬱的血腥味。萊姆斯握著我的手陡然收緊,亞曆克斯的手也搭在了魔杖上。

“瓊斯!”

下一刻,亞曆克斯的聲音陡然拔高,她的手電筒光束照在了眼前的一片空地上,映照出倒在一片血泊中的老瓊斯。

當我們將他翻過來的時候,發現他的瞳孔失去焦點,已經死去多時了。

或許我這話對他來說實在有點太天方夜譚,萊姆斯極力按捺情緒,他握住了我的手,我感覺他渾身都在顫抖。

“可要是……”他有些擔憂,開口後又停了下來。

“總而言之,先去看看。”我拍拍他的手背,“不行也沒什麼。”

他深深地呼吸,好一會才重新平靜下來。

這一列火車時間並不長,但我們都感覺度日如年,車剛停我就拉著萊姆斯從人群中擠了出去。

“亞曆克斯!”

一到小鎮我就直撲五金店,正在焊接的亞曆克斯聽到聲音驚訝地起身,滿眼不可思議。

“我還以為你沒看到信,結果竟然是直接跑過來了?”她打趣,“老瓊斯要是知道有人這麼期待他回來,估計要高興壞了。”

“畢竟我可是等了他整整一年!”我找了個位置坐下來,“他現在走到哪了?”

“不清楚,畢竟他要從南邊那走過來——就盧平之前住的那個方向。”亞曆克斯重新戴上護麵,“你也去過,那邊的路可不好走,可能要花上幾個小時。”

那邊山路的厲害我也領教過,第一次走差點給我走報廢了,而且看樣子老瓊斯還是橫跨過來要走的步數更多……

都等這麼長時間了,也不在乎這幾個小時。

本來我想就在這裡坐著等老瓊斯,結果在亞曆克斯好幾次讓我起來找東西後,她覺得我倆太礙事了。

“你們還是出去吧。”她非常嫌棄地說,“今天酒館也不開張,彆在這裡待著。”

我隻好和萊姆斯一起在街上亂逛。

坐落在山下的小城鎮哪怕在八月溫度也不高,走在路上感覺非常舒適。我背著手在街上轉悠,萊姆斯則一直走在我旁邊。

“這個地方感覺還真不錯。”我感歎,“萊姆斯,你覺得這裡適合居住嗎?”

“不適合長時間居住。”萊姆斯搖頭,“去任何地方都要花很長時間,而且買東西也不方便。”

“就像是那種旅遊勝地一樣?風景優美,但是與世隔絕,外人旅遊看著漂亮,住進去就感覺遭老罪了。”仔細想想也確實如此,我還是更喜歡住在熱鬨的地方,自己在家中安安靜靜,但是附近設施一應俱全的那種。

“尤其我之前住在樹林裡,就更是不方便。”他看向遠處的森林,“每到假期就恨不得一整個假期不出門,乾任何事都很麻煩。”

“不過也算得上是一種鍛煉了。”我拍拍他的手臂,“像我在家裡除了晚上出去散步以外基本上沒什麼運動量,要不然也不至於當時去你家隻有我一個人累死累活。”

“這種路

程大部分人都不適應。”萊姆斯笑著說,“詹姆斯和西裡斯是特例,整個霍格沃茨裡恐怕也很難找出比他們精力更旺盛的人。”

說到這裡他頓了一下,然後才繼續問了下去。

“西裡斯情況如何了?”

“詹姆斯給你的信裡沒說清楚嗎?”我有些奇怪,當時萊姆斯說已經從詹姆斯那裡知道了所有事情,我還以為這件事早就翻篇了。

“不是,我指的是……”

又走出好一段距離,他才小聲地開口,“你和他的關係如何了?”

這下我明白了,畢竟我之前和西裡斯的關係一直不好,而且想著詹姆斯已經說了我就沒有再單獨解釋,萊姆斯不清楚也正常。

“他和我道歉,也解釋了之前為什麼會那樣做。”我沒好意思告訴萊姆斯西裡斯向我告白的事情,含糊其辭地糊弄過去,“既然西裡斯保證不會再這樣,反正也不是什麼大不了的事情,也就算了。”

“西裡斯……”他不知為何重複了一遍西裡斯的名字,好一會他才呼出一口氣。

“有時候我會好奇,對你來說什麼才叫大事?”他偏開視線,“從我個人的角度來看,西裡斯對你做的很多事情都完全算不上小事。”

“戰爭和死亡。”我很快給出了回答,“對我來說這些才是大事。所以在此之前,很多事情都是無所謂的。”

萊姆斯愣了一會,然後小聲嘀咕。

“……那倒確實。”

整個下午我們都一直在小鎮上亂晃,萊姆斯帶著我去拜訪了一些從前比較熟知的鄰居——反正都在附近,也就算鄰居了。他是這樣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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