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了,我還是守株待兔吧。”
她迅速做出決定,默默地離開了那個地方,走在通往山下的必經之路上,悠哉悠哉地撿著柴火,不一會兒就把背簍裝滿了。就算被他們看見了,這一背簍的柴火就是林初九清白的證據。
果然不出所料,守株待兔讓林初九給等到了。大約過了大半個時辰,那群人下山了。林初九隔了一段距離,也看清楚了他們手裡拿著的東西——一把還殘留著血跡的劍。
已經過去這麼多天了,想必被袁景砍掉的狼早已經被同伴啃食得乾乾淨淨,隻有地上的血跡還留著。
“看來他曾經竭儘全力地掙紮過,但最終還是難逃被狼群撕咬的命運。對他來說,這樣的死法也算是一種痛快了。”
“附近沒有發現人骨,隻有狼骨,要活要見人,死要見屍,難道你忘了主子怎麼交待的?”
那個為首的男人冷冷地說道。
刀疤臉有些不滿,反駁道:“那些骨頭都被撕咬得七零八落的,你怎麼分辨得出是狼骨還是人骨?我覺得,他傷得那麼重,能遇到狼群還能活下來,那可真是菩薩顯靈!”
這話雖然糙了些,但理卻不糙。
從常人的角度來看,誰會想到袁景能幸運地遇到林初九,並得到了那一線生機呢?
如果沒有遇到她,被她藏進空間,他恐怕也會成為餓狼們腹中的亡魂。
“老大,就是那個姑娘。”林初九的觀察力敏銳,發現了一身背簍裡裝滿柴火的少女。
“不過是個鄉下村姑,估計就是來撿點柴火的,不用管她。”為首的男子不屑一顧,完全沒把林初九放在眼裡。
他們準備回去向主子複命,聲稱那男人已經死透了,連屍骨都已經找不到了。
他們一群人得意洋洋地離開了,林初九則稍稍等了一會兒,然後才慢慢站起來,目光盯著他們遠去的方向,眼神中並沒有放鬆。
確認那群人已經離開村子後,林初九才返回老屋。
“他們已經走了。”林初九話雖這麼說,但袁景並沒有顯得輕鬆。
他們兩人都沒有說話,但心裡都明白,那群人留在圭山鎮的話,危機就遠遠沒有解除。
第二天,林初九自己帶著花生去春風樓送貨。沒叫袁景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