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著幾個孩子語重心長的說道。
“春林啊,咱們兩家都知道你們倆現在還小,要等過兩年二十歲才結婚。
這領的結婚證啊,貝貝也是在家住。
最終呢,真正住一塊兒還得是辦了婚禮。
以前是為了戶口,為了不下鄉,讓彆人說兩句也沒辦法。
現在有辦法了,咱也是為了你和貝貝的名聲啊。”
一旁的王大河,吃完手中的西瓜,踮了踮腿,漫不經心的附和。
“就是啊,要不然你們乾領證不在一塊過日子,外麵的閒言碎語可多了。
你爸你媽本來就因為這事不滿意,為了你倆以後的日子啊,這結婚證先不著急。”
李翠紅瞥了一眼自家老公,語氣柔和的衝著自己這位十分喜歡的女婿。
“當然了,這隻是其中之一,再有一個,等著小妮子上了班攢兩年錢,到時候你們結婚了說出去也好聽啊。
那時候你找的不就是有工作的,城裡戶口,高中生,又漂亮,怎麼聽怎麼配對。
反正這婚事跑不了,你跟咱家貝貝處了這麼久了,那街裡街坊誰不知道。
你呀,也被家裡安排工作了,就趁著這段時間努力工作,好好上進。
等你倆年歲到了,那不是水到渠成嗎?在意這些小事兒乾嘛。”
其實那個時代十七,十八,結婚的再正常不過了。
這是這兩口子,想先把人留兩年。
給人當兒媳婦兒,哪有當女兒舒服啊。
與其早早嫁過去受罪,還不如多在家待兩年享享福。
這年頭講究多年媳婦熬成婆。
自己二閨女,這個未來婆婆可不是個省油的燈。
要不是王貝貝拿捏住了她兒子。
那老婆子可看不上,老王家呢。
說來也是,不管人家怎麼落魄,好歹算是有背景的。
想要找個門當戶對的也正常。
可誰讓他們夫妻倆不爭氣,沒多大能耐,不得家裡老爺子看中。
再加上兒子又對王貝貝癡心不悔。
兒大不由娘,誰說都沒用。
要不是為了怕自家閨女下鄉,想辦法結婚改戶口。
王大河可不願意自家寶貝閨女,嫁過去跟那糟心的婆婆對壘。
如今有了兩全其美的辦法,自然不願意讓閨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