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現磺胺的醫用價值,就有機會獲得諾貝爾醫學獎?
很有可能。
畢竟這是青黴素藥品問世以前,效果最好抗菌藥,可以挽救無數人的生命。
奧德裡奇帶著學生記錄要實驗結果,高興地對周赫煊說:“周,我打算在《柳葉刀》上發表論文,你是論文的第二署名作者,可以嗎?”
“當然可以,不過我要提前申請專利。”周赫煊笑道。
“沒問題。”奧德裡奇不假思索地說。
雙方在進行實驗以前,就已經簽署了讚助協議,一旦產生重大的實驗結果,周赫煊做為讚助人自動獲得該發現的專利申請權。
周赫煊問道:“我們現在雖然發現了磺胺的醫學價值,但還沒有研製出相關藥物,這樣也可以申請專利嗎?”
奧德裡奇想了想說:“可以申請藥品新用途專利,比如我們發現了磺胺對血溶性鏈球菌的殺滅作用,那就可以申請相關專利。隻要其他藥廠想要製備殺滅血溶性鏈球菌的磺胺類藥物,就必須獲得我們的認可。”
周赫煊有些明白了:“也就是說,如果有人研究出殺滅其他細菌的磺胺類藥品,那就不用獲得我們的認可,他們可以自行申請相關的磺胺類藥品專利?”
“是的,就是這樣。”奧德裡奇道。
周赫煊立即說:“那我希望暫時不要公開發表論文,等我們再做幾個實驗,看看磺胺對其他細菌是否有效果。”
奧德裡奇有些不高興,做為一個生物化學家,他當然希望趕快發表論文。這不僅可以讓他獲得巨大榮譽,更是促進了醫學事業的發展,拖著論文不發表,無非是對周赫煊這個專利擁有者更有好處。
不過,實驗方向是周赫煊提出的,實驗資金也是周赫煊提供的,奧德裡奇不得不做出妥協,他無奈地說:“我會儘快做其他實驗,但我有一個期限,兩個月內必須公開發表論文。”
“我同意。”周赫煊笑道。他也是要在論文上署名的,而學術論文發表之後,周赫煊在短時間內擁有優先申請專利的權利,就算有其他人跟著做相關研究,在專利方麵也搶不過他。
奧德裡奇突然想起什麼,問道:“對了,周先生,你在倫敦有房產,或者是公司、工廠嗎?”
“沒有,怎麼了?”周赫煊問。
奧德裡奇笑道:“你如果想申請專利,那就趕快在英國買一棟房子吧,或者注冊一家有固定辦公地址的公司也可以。否則你是無法申請專利的,因為中國沒有加入巴黎公約組織。”
周赫煊連忙感謝道:“多謝提醒!”
“巴黎公約”的全稱是“保護工業產權巴黎公約”,如今英法美德日意等主要國家,都已經加入這個公約組織(蘇聯暫時沒有加入)。隻要在巴黎公約組織的任何一個國家申請專利,那麼他在另外的國家就擁有該專利的優先申請權,前提是申請者必須擁有相關國籍。
中國是沒有加入巴黎公約組織的,所以可以肆無忌憚的山寨他國專利產品,並且規定了外國人無法在中國申請專利,而國人稍微改進外國專利就能申請同等專利雖然申請了也沒屁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