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英租界,會施醫院。
馮庸坐在病床前啃著蘋果,幸災樂禍道:“不錯,還活蹦亂跳的,看樣子再過幾天就能出院了。”
周赫煊苦笑說:“這次也太巧了,兩個槍手居然撞到一起。”
“是啊,我的後續安排都沒用上。”馮庸惋惜道,他是看熱鬨不嫌事大。
周赫煊問:“現在情況如何?”
馮庸沒有立即回答,而是樂道:“你猜是誰給你報信示警的?”
“誰?”周赫煊很想知道。
“杜笑山,”馮庸說,“那個殺手也是他派去的。”
周赫煊頓時無語:“他有病吧,先給我通風報信,再找人來暗殺我。”
馮庸道:“這種地頭蛇慣會兩麵討好,不管結果如何,他都有人情在裡邊。隻不過他萬萬沒想到,你居然把英國人也牽扯進去,所以趕巴著跑來租界巡捕房自首。”
周赫煊理清前因後果,問道:“這種案件,領事法庭一般會如何宣判?”
馮庸說:“按英國的法律判決,罪名應該是謀殺未遂。”
英國的法律很古怪,它是普通法、衡平法和製定法三種法律的融合產物。
普通法是指由普通法院創立並發展起來的一套規則,特征是“程序先於權利”。衡平法俗稱判例法,主要依靠法官的良心和正義為基礎,量刑自由度極大。製定法則是國會製定的法律,地位最高,確定了量刑上下限,但真正判決時很少用到。
也即是說,雖然這次屬於謀殺未遂,但如果法官認為影響惡劣、手段凶殘,那最終判處絞刑都有可能。一般而言,華人侵害洋人的案件,領事法庭都判得極重。
那個開槍行刺的馬六,不出意外應該是死刑,因為沒人會出來保他。至於杜笑山和褚玉鳳,該怎麼判全看法官心情。
民國時候就是如此窩囊,租界的司法權掌握在洋人手裡。甚至連巴西、丹麥、挪威、比利時這種三流國家,都在中國設有領事法庭(秘魯也享有領事裁判權,但未在中國開設過法院)。
單一的租界還好說,公共租界判案更加搞笑,適用哪國法律都得臨時討論。
周赫煊問:“褚玉鳳恐怕不會被判刑吧?”
馮庸點頭說:“那個英國醫生沒死,法官肯定不想深挖,畢竟牽扯到軍閥很麻煩。這件案子,最多追究到杜笑山身上。”
周赫煊感慨道:“不管如何,褚玉鳳短時間內肯定不敢再動手了。”
……
正如馮庸所預料的那樣,英國佬壓根兒就不想找褚玉鳳麻煩。如果把褚玉鳳判定為幕後真凶,那該如何執行?一旦無法執行,傷的可就是英國法律之威嚴。
這個黑鍋,杜笑山不想背也得背。
但杜笑山一口咬定,英國醫生受傷跟他無關,隻承認派人刺殺周赫煊,而且還是被褚玉鳳逼迫的。
案件到此處就理不清了,因為使用步槍的刺客沒抓到,巡捕房隻能先把杜笑山和馬六關押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