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四章 開普敦(1 / 2)

1724年9月15日,開普敦。

當兩艘捕鯨船緩緩駛入開普敦港時,映入眾人眼簾的除了二十餘艘停靠補給的商船外,在碼頭的西側,還停駐了四艘威武的齊國戰艦,而碼頭港務大樓上也升起了一麵齊國紅色旭日黃龍旗,在海風的吹拂下,獵獵飄揚。

是的,從7月20日起,隨著首任齊國總督與荷蘭東印度公司末任總督的權利交接完成,開普敦便正式成為齊國黔州海外領地的一部分,尼德蘭人於該地區七十多年的殖民事務就此終結,齊國人終於將南非這片戰略要地收入囊中。

雙方之間的談判,陸陸續續進行了一年多時間,期間談談停停、停停談談,爭執了不知道多少回,最後終於形成了一個令雙方都能夠勉強接受的協議,荷蘭東印度公司將開普敦及附屬領地(包括開普敦、斯泰倫博斯、米爾納頓、德班維爾,以及羅本島在內的六七座城鎮及其附屬土地)轉讓給齊國,而齊國為此,向東印度公司支付了八十萬荷蘭盾轉讓費。

雖然,在幾個月前開普敦尚未正式移交給齊國,但齊國黔州總督區卻已迫不及待地派出了一個陸軍混成營和兩個營的鄉兵在兩艘戰艦的護送下,直接登陸開普敦屬地,提前行使駐軍權和防衛權。此舉,讓當地總督和眾多殖民官員驚愕不已。

有這麼急迫嗎?難道還擔心我們東印度公司硬占著不走!

可能在齊國人眼裡,所謂的談判隻不過是形式上的小插曲,不管荷蘭人同不同意,在他們看來,開普敦其實早就是大齊帝國既有的領土了。談判嘛,隻不過是履行個手續,讓齊國人更加名正言順罷了,畢竟大家都是文明世界的一員,對某處土地法理上的統治權有時候也挺重要的。

阿姆斯特丹的十七人委員會在與齊國駐聯省公使互相確認了雙方彼此擬定的轉讓合約後,便很痛快地簽字蓋章,迅速明確荷屬開普敦殖民地的地位,料理此間的一切首尾。

如今,最終結果終於塵埃落定了,齊國人以一個不菲的價格購得了開普敦殖民地,而荷蘭東印度公司則獲得了齊國人的承諾,該港將如同巴達維亞、馬六甲那般永久向東印度船隻免費開放,即齊國人將開普敦辟為自由港,允許東印度公司往來的商船自由進出,獲得必要的物資補給。

除此之外,雙方還對開普敦地區數萬移民做出了妥善安排,他們可以在三年內選擇是否加入齊國海外領地國民身份,也可以選擇自由離開,齊國不得硬性阻止。

另外,荷蘭人還獲得了另一個重大的有利條件,原荷屬南非殖民地境內的荷蘭新教堂得以繼續保留,牧師仍可繼續主持宗教活動,發展信徒。但前提就是,必須接受齊國民政宗教事務處的指導和管理。

老實說,為了給數萬移民爭取到這個權利,荷蘭人還是付出了很多其他方麵的代價用來交換。因為在他們看來,即便開普敦成了自由港,可城市內沒有新教堂、沒有牧師的話,心靈將沒有寄托,這對他們來說仍然是一件極為失敗、不可想象的事情。因此反複爭取之下獲得了這個權利,一度讓齊國人感到非常困惑,你們荷蘭人不是信仰金錢和財富嗎?一時間便覺得這幫人真是宗教瘋子,有點不可理喻。

不過荷蘭東印度公司雖然失去了經營多年的荷屬南非殖民地,但他們往返東方的航線上還是有許多據點可以補給和停靠。而且這些據點還不用他們再花費額外的建設費用和武裝保衛費用,就能自由進出齊國人的港口,就實質上來說並未有多大的損失,反而節約了不少固定成本。

同時,將東印度群島和南非屬地“轉讓”給齊國,還獲得了齊國的友誼和信任,更進一步加強了雙方的貿易往來。故而,他們此後生意照做,市場也沒有丟失——甚至會有所擴大,那麼還有什麼可遺憾的呢?

什麼?齊國人可能會在雙方陷入戰爭期間關閉開普敦港?

哦,荷蘭人從來沒想過這種事情,自從西班牙王位繼承戰爭結束後,荷蘭國勢便一蹶不振,陸軍在威廉三世入主英格蘭後,也徹底開始擺爛,幾無任何戰鬥力,還不如德意誌那些邦國的軍隊能打。

海軍?不提也罷,被海峽對岸的英格蘭壓製得厲害,僅能勉強維持加勒比航線的安全。就這,還是在東方航線上因為齊國人大力維護印度洋海域的安全,使得荷蘭人因此大幅減少東方海上武裝的投入,才能拿出有限的資源支持加勒比、西非等地區的蔗糖貿易和奴隸貿易。

這個世界上,任何事情都不是一帆風順的,為什麼要和齊國人作對呢?大家應該審時度勢,一起跟在他們後麵發財不是很好麼?

當然,荷蘭人也獲得了對齊屬南非領地進行投資的權利,一如他們在漢洲本土以及東印度群島那樣--據悉,荷蘭東印度公司已經累計在齊國投資了一千八百萬盾,涉及到金融、礦產、鐵路、紡織、機械和種植園等諸多行業,每年都能獲得不菲的收益回報,這份權利是荷蘭東印度公司方麵極為看重的。

說實話,像荷蘭人這種酷愛追逐商業利益的家夥們,對於土地並不是特彆特彆看重的,很多時候在他們看來,土地丟了也就丟了,但一定要有生意做。追逐商業利益幾乎已經成了他們一種深入骨髓的本能,為此哪怕在土地方麵放棄一些權益也在所不惜。

荷蘭人的這種態度或者說處世哲學,齊國人不好評價是好是壞,但一直努力追求為華夏民族、為子孫後代拓展更多生存空間的齊國人,對荷蘭人的做法是不怎麼認同的。因為他們很顯然更看重土地資源,認為每一寸征服的領土都是不容放棄的,尤其是南非這種地理位置關鍵且資源還十分豐富的地區,就更是斷斷沒有讓出去的道理了。

雖然荷蘭人早在1652年便在開普敦建立了殖民據點,但他們並沒有像歐洲同行那樣立即展開大規模擴張,半個多世紀的時間裡,隻是把殖民地範圍從開普平原擴展到斯泰倫博斯(距離今開普敦二十多公裡)。

蓋因,經過好望角的船隊數量有限,對牲畜需求也有限,荷蘭人隻要在科伊人生活的土地上進行劫掠,不需要努力擴張殖民地就可以滿足需求。

還有一個原因就是荷蘭移民數量也不足,荷蘭農民忙著在本國圍海造田,沒有移民南非的意願,到上個世紀末,移民南非的歐洲人也不過兩萬餘,這麼點兒人沒法在廣闊的南非土地上進行殖民統治。

當然,最重要的原因則是荷蘭東印度公司根本不願意在這裡花費太多的成本進行殖民拓展。這裡沒有蔗糖,也沒有香料,更沒有黃金和白銀,除了充當一處重要的海上補給點,荷蘭人實在想不出,能從開普敦獲得什麼有價值意義的產出。

反觀齊國人,儘管比荷蘭人晚來了十幾年,但在南非發展的勢頭異常迅猛,不到二十年,便從昌寧(今南非德班市)延伸至距離開普敦不到三百公裡的新寧堡(今南非莫塞爾貝市),勢力覆蓋了南非大半個海岸線,並且還大舉向內陸地區擴張,人口規模更是數倍於荷蘭殖民者,對開普敦形成碾壓之勢。

荷蘭人對齊國這種嗜土成性的作派,在恐懼之餘,內心深處也不無鄙夷。因為,在他們看來,南非地區似乎並不是一個很好的拓殖地,這裡的土地沒有東印度群島肥沃,這裡的礦產也沒有印度豐裕,而且,這裡的土著也更為原始和野蠻,馴化起來也非常困難。

難道,齊國人就為了搶占這一塊兩洋交彙之戰略要地,完成他們所謂的印度洋之鑰?

上一章 書頁/目錄 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