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激動的眼淚都流下來,能每天看到心愛的人,那是多幸福的一件事。
飲料裡邊有股奇怪的味道,我沒有在意。
他親手遞給我的東西,哪怕是毒藥我都願意喝下去。
最終,我因為誤服高度酒精,被送進了醫院,肚子裡的孩子,沒了……
我沒有懷疑過他,他是我心愛的男人,那麼善良,那麼完美,怎麼可能傷害自己的骨肉。
最後我投訴了那個飯店,獲賠幾萬塊錢,我都給了他。
但我不解恨,我的孩子,我最愛的人的骨肉,怎能因為他人的疏忽就不明不白的死掉。
我放了一把火,將飯店燒掉,飯店裡的人,一家三口都死在了火災裡。
活該。
這些爛命死上千百次,都不及我孩子的一節手指珍貴。
我做的很隱蔽,沒人發現,警察以為是意外事故,就此結案。
但我想我的孩子,無時無刻不在想我的孩子,休息的時候想,工作的時候還在想。
我的精神越來越恍惚,因為操作失誤,掉進了紡織機裡,被紡針紮的時候,我還在想我的孩子……
死了以後,我發現我還在大生紡織廠,沒有下陰間,我很開心,因為我能抱著孩子,和親愛的他在一起。
我晚上盤旋在他頭頂,看著他酣然入夢,我的心都快要融化了……
但!”
女人的聲音忽然尖銳,像是一隻被踩到尾巴的貓。
“我在他的房間裡,發現了一本日記。
整本日記,都在懺悔。
懺悔他殺了我的孩子,懺悔因為他的原因我才死去。
我這才明白一切都是他策劃的。
我不恨他殺了我,我願意為他獻出生命……
但他殺了我的孩子,比我性命還重要的孩子……
我用一個月時間,讓他品嘗到世界上最殘忍的滋味,讓他投胎轉世十八次,都忘不掉這種折磨。
後來,他失蹤了。
也不能說是失蹤。
除了我,沒人知道他去了哪裡……
告訴你們個小秘密……
我把他的屍體,藏在了這間倉庫裡。
因為這裡,是他讓我懷上孩子的地方。”
女人的聲音,忽然又飄忽了起來:“我們的第二個遊戲,在蠟燭滅掉之前,找到他的屍體。
但這個遊戲,依舊有一個小小的要求。
你們兩個人,隻能一個人去找。
在1號儲藏室,有一麵蓋著布的大鏡子,另一個人,將牆角的蠟燭放在鏡子前,盯著鏡子看。
不能閉眼睛,不能左顧右盼,不能……和鏡子裡的人打招呼。
蠟燭滅掉後,你們有一個人,會死在這裡……嘻嘻嘻嘻。
希望你們能在蠟燭熄滅前,找到他……”
伴著一串詭異的笑聲,倉庫,再度陷入寂靜之中。
我和秦煜對視一眼,都能看到彼此眼神中的驚惶。
有一具男人的屍體,被藏在這個倉庫裡……
那不就意味著,我們現在和屍體,處在同一個密封空間,最可怕的是,我們還要找到這具屍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