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黑暗遊戲可以保留。
lp減少,決鬥者也會受到傷害的設定挺經典的。
早期的遊戲王動畫,雖然有“口胡”“現場印卡”“神抽狗”等槽點存在。但“黑暗遊戲”仍是一個閃光點,令不少觀眾記憶猶新。
這個設定,很好地解釋了“遊戲”每一場決鬥都拚儘全力的原因。
輸了會死……
不拚命,能行嗎?
況且,“黑暗遊戲”對玩法幾乎沒什麼破壞性影響。畢竟有次元壁存在,即使沒有次元壁,你也得找一件千年神器吧?
“lp改成4000!特殊情況或比賽,可以繼續追加。高星級怪獸通常召喚,根據星級不同,需要使用不同數量的怪獸作為祭品……”
孟浪一邊指出問題,一邊提出自己的修改意見。而其他人伏案疾書,用筆或鍵盤記下孟總的發言。
這場會議,一直持續到晚上九點才結束。
鑒於前期出現的卡牌不多,甚至連“效果怪獸”都屬於稀有卡,大部分怪獸卡都屬於“白板”。還沒有特彆複雜的連鎖、特召,完善規則的難度不算很高。
後期就難說了……
隨著卡牌不斷更新,“效果怪獸”越來越常見,各種卡組套路被開發完畢,決鬥規則更加愁人。
“暫時就這樣吧!”
孟浪拿起a4紙打印出來的“決鬥規則”,遞給石森說道:“這套規則並不完善,你在實際運用中多找一找漏洞。將來咱們搞比賽,還得推出一版更專業的規則。”
“嗨伊,我明白了!”
石森接過a4紙,沉思片刻又問道:“社長,我剛才聽您說,角色的頭發最好是造型奇異,顏色五彩斑斕……”
“對啊!”
孟浪理所當然道:“發型發色越花哨,牌技手氣就越好,這有什麼問題嗎?”
“沒……沒問題!”
石森想了想,最終放棄了抗議。雖然他覺得,頭發跟打牌沒什麼關係,但這畢竟是孟總的提議。
在鵬達,孟總就是天!
……
有了具體的決鬥規則,還得為漫畫與動畫,確定相應的故事背景與人物設定。
首先是主角的名字。
武藤遊戲不適合國內,刪掉姓氏保留“遊戲”二字,感覺就好多了。
而遊戲的爺爺,真名設定為“遊六”,對外一致稱為“六爺”就行了。城之內改姓“陳”,海馬還是海馬,杏子還是杏子。
至於其他人,改一部分就行。
為了體現出“決鬥”的流行程度,像貝卡斯、貘良等人,直接設定為外國人,起這種名字也變得正常了。
反正主角團最重要。
除了主角團,其他人是死是活,孟浪並不關心。
第一部的故事,沿襲了原版的決鬥王國篇。
大致講述了溫柔善良的遊戲與另一個遊戲(法老王),為了救回靈魂被囚禁的爺爺,前往決鬥王國找茬貝卡斯的經曆。
當然,劇情有所變動。
貝卡斯依舊是“決鬥怪獸”卡片的發明者,依舊持有千年眼。不過他的公司,已經被孟仔“奪舍”了。
除了名字叫“幻象科技”外,其他地方與現實中的pd一模一樣,連總部大廈都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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