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想到李浩天隻回了一句:“按洪鄉長說的辦。”
王少傑頓時就傻眼了。
……
接下來的兩天,鄉裡一直在忙著處理化工廠事故的問題。
縣裡定了一個總方針,要求必須成立事故處置組,跟村乾部一起上門做老百姓的工作,賠償必須讓老百姓滿意。
由於李浩天之前采取了強硬態度,死者家屬哪裡還敢再鬨事,最終化工廠對死者賠償了三十五萬,其他受傷的人員,根據嚴重程度,每個人賠償三萬到十萬不等,這件事的風波就算過去了。
事故處理完畢,剩下的就是追責。
縣裡排下來了調查組,在鄉政府逐個約談主要領導和相關人員,還進行了實地調查,找村乾部,化工廠工人,村民等了解情況,也請專家進行了責任評估,聲勢搞得非常浩大,至少落在外人眼裡,縣裡很重視這件事。
認定結果也還算合理,此次化工廠爆炸,雖然爆炸範圍不大,但畢竟一人死亡,多人受傷,這樣的安全事故主要責任還是化工廠安全報警和防控措施不到位,必須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不過在追責之前,鄉政府這次領導班子調整的任命卻先一步下達了。
李浩天正式接過了方水鄉黨委書記一職,洪海峰也被正式任命為鄉長,陸浩也順利去掉了代字,成為了副鄉長。
所有人都明白任命在這個時候下來,說明這次化工廠事故的追責不會涉及到鄉領導班子了,那肯定就是底下人背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