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姐妹(七)(2 / 2)

有間燈鋪 解山燈 6504 字 9個月前

可反饋告訴林照歸那盞兔子燈一切正常。

林照歸再看前方不遠處的少女遊魂,少女還在向姐姐詢問種種如果,試著對那一天的情況作出不同的假設,他確信自己對於曉歌的情緒感知沒有錯,於曉歌此時的確心有怨憎,然而那份情緒不足以侵蝕靈魂,不會促使少女的鬼魂滋長出朝向外界的惡念。

於曉歌的鬼魂隻是還在說:“真的不是我做錯了嗎?”

斷發在於曉歌露在袖口外的手腕上攀爬,她重新問:“是不是我隻要不穿裙子就好了?”

林照歸忽然明白,於曉歌隻是在責怪她自己。

還不到十六歲的小女孩,都還沒有學會去理直氣壯地指責外界,去責怪他人的惡行,她明明受到傷害,潛意識裡卻一直在責怪自己,她以為是自己先做的不對,才會招來惡人的惦記。

但本來就是先滋生惡念的人有錯。

不僅有錯,還有罪。

於苓好像已經被於曉歌一連串的假設提問給問住了,姐姐在妹妹的死亡議題上永遠心如刀絞,或許真在某一瞬間,她的思維還會跟著於曉歌的假設去走,會短暫地想了想:如果那天真隻是穿了一套普通校服呢?

可林照歸在這陣沉默裡走上前,他看著隻是比於曉歌年長幾歲但依然很年輕的於苓,也看著怨憎都不至於汙染魂燈顏色的少女靈魂。

“小姑娘想要穿一條漂亮裙子而已,怎麼會是你錯。”

林照歸平靜地說。

於曉歌在“哢哢”聲裡轉過了脖子,她求解一般對著林照歸問:“那做錯的是誰呢?”

林照歸說:“犯罪的人。”

於曉歌又問:“會有人懲罰他嗎?他會為自己的錯誤付出代價嗎?”

於苓終於找回了聲音,她說:“會的。”

凶徒在事發的第二天就已經落網了,如果不是刑事案件判得快,於苓或許都沒辦法痛快回老家去給妹妹辦喪事。

而對於曉歌而言,知道錯的不是自己,壞人會得到懲罰,這在她的世界裡好像就已經足夠令人安寧。

林照歸感覺到於曉歌的情緒逐漸恢複了平靜。

“真的呀?”於曉歌說,“那就太好啦。”

小女孩的身體好像又輕了一點點,那種拖著她隻能在夜路上來回徘徊的力量又消失一部分。

相似的巷子口很快被他們走了過去,於曉歌不再往黑暗的巷口看上一眼,她知道姐姐在身邊保護她,林老板是個應當可以信賴的好人,也會幫助姐姐跟她,於是她靈魂輕盈地掠過那些該被甩在身後的東西,不再回頭。

林照歸將於苓和於曉歌一直送到了她們租住房子的單元門口。

“我就不上去了。”林照歸說,“我在下麵看你們上樓。”

這個小區有點老,沒有電梯,單元樓是那種每一層的樓梯間都有個大窗口,可以在樓下看見上樓的人的設計。

“老板再見!”於曉歌的靈魂扒著姐姐的肩膀,衝林照歸揮手。

林照歸說:“再見。”

於苓也衝著他揮了揮手,臉上是一種混合了悲傷高興多種情緒的複雜神情。

他看於苓背著於曉歌的魂魄,姐妹倆一層一層地轉過樓梯間,樓梯燈也一盞跟一盞地亮起來,點亮了每一個她們經過的窗口。

那些窗口像相框,短暫定格了這對姐妹最後一次共同上樓的畫麵。

於曉歌終於跟著姐姐回家了。

這應該也是於苓最後一次帶妹妹回家。

林照歸不確定於曉歌在達成執念後還能在這世上停留多久,他在樓下多駐足了一刻鐘,感受到於曉歌的靈魂仍未離去,便率先轉過身,獨身踏上了返回燈鋪的路。

林照歸回去時特意換了一條路線,走了於苓專程避開的於曉歌出事的那條路。

他親自去了一趟於曉歌真正遇害的小巷。

林照歸除了能聚念點燈,通過燃燒的燈火看見一部分靈魂生前及死後所見的情景,在這種曾有生命消逝的地方,隻要現場被打掃得不是那麼的“乾淨”,他就能通過觸碰四周的實體物件,找尋到被無處不在的光影刻錄下來的信息。

光影是世間萬物的緘默見證者,它們偶爾無意中載錄自己見到的一切,林照歸碰巧是那個讀取者。

於曉歌留在巷子裡的情感念想力量基本都已消失了,她的靈魂回收得很完整,林照歸觸碰過小巷斑駁的牆壁,隻看見了一部分和那個夜晚有關的信息。

——“姐姐!姐姐!!”

於曉歌被拖進黑暗裡的時候,曾在這裡聲嘶力竭地叫過姐姐。

用一種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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