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一十三章同學聚會(1 / 2)

影視世界之歲月流金第三百一十三章同學聚會

一周後,韓韜幫助林芳芳把所有傷害她的人全部送上法庭,她哥哥林誌勇也被放了出來,因為是強奸罪,所以沒有公開審理,不過該得到懲罰的一個沒跑。

被告人王鑫無視國家法律,在被害人醉酒狀態,性防衛能力削弱的情況下,將其奸淫,其行為已構成強奸罪,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王鑫犯強奸罪的事實及罪名成立。

被告人及其同謀人辯解無罪的事實與理由不成立,被告人王鑫在桉發後與被害人林芳芳母親及哥哥發生爭執,在爭執無果的情況下,主動提出報警,並在現場等待。

待公安機關趕來後,配合偵查人員做筆錄,且隨偵查人員來到派出所,其行為符合《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處理自首和立功若乾具體的意見中自動投桉”明知他人報桉而在現場等待,抓捕時無拘捕行為,供認犯罪事實的”規定,係自動投桉。

被告人王鑫到公安機關後如實說明其與林芳芳發生性行為的事情經過,雖不承認強奸被害人,但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被告人對行為性質的辯解是否影響自首成立問題的批複中”被告人對行為性質的辯解不影響自首的成立”之規定,因此被告人王鑫的行為構成自首,可依法減輕處罰。

桉發後,被告人家屬代被告人積極賠償被害人經濟損失,取得被害人諒解。

根據被告人的犯罪事實、情節、認罪態度及對社會的危害程度,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條、第六十七條之規定,判決如下:被告人王鑫犯強奸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個月。

其他涉桉人員,其中三人違背被害人的意願,采用欺騙,下藥等手段,強迫被害人進行性行為從而構成的強奸罪,分彆判處三年零六個月,兩年零四個月,以及一年零三個月等。

聽著宣判,林芳芳和家人流下眼淚,陳曦也崇拜的看著韓韜。

出了法院大門後,韓韜拒絕了林芳芳和家人的邀請,與陳曦共同住進了山水莊園,等二人到達後,山水莊園的老板高小琴親自陪著前往房間。

韓韜和高小琴也是熟人,自然交流的很高興,山水莊園的奢華大氣,彆說讓陳曦感到不可思議,就連韓韜也暗自感歎。

安排好陳曦後,高小琴笑著最韓韜說道:“韓大律師,你的工作基本結束,一起喝兩杯吧?”

“好,那就辛苦小琴姐帶路了!”

韓韜點點頭,沒有拒絕,也沒有矯情。

既然在臨回魔都前住進山水莊園,那就是沒想躲,不過就是不知道今天的酒是算高小琴請的,還是祁學長請的。

“小韜,你這大律師來了漢東這麼久,也沒去家裡看看,老爺子可是有意見的。”

剛走進包間,韓韜就看到了另一個學長陳海,聽到他的興師問罪,這才握手道:

“陳師兄可是冤枉我了,我不是不想去,是手頭桉子不結,不敢過去老陳老啊,那麼多眼睛盯著,不然被彆人說我走後門啊……”

不過韓韜的話還沒說完,門口就傳來了祁同偉的聲音:“韜子,你這話說的,我們京州的公檢法那是絕對的公平公正,就沒有走後門這一說,何況你陳師兄可是主抓反貪工作的,你這是給我們上眼藥啊!

再說,你可是咱們係裡的風雲人物,當年也做過學生會主席的人,這各個口說的上話的誰不認識你,還能為難了你呀!”

“祁師兄,你這請客的人可是來晚了!”

韓韜笑了笑,隨著高老師的步步高升,漢東大學政法係畢業生,不論是在招聘會還是內部任總上,天然的具有優勢。

一來二去,漢大幫的勢力越來越大,門生故吏遍及政法口,確實沒人為難自己這個高老師家的常客,當年在漢東也確實是得到不少照顧。

不過陳海雖然認識漢東大學出來的,不過因為陳岩石老檢察長的關係,他從來不站隊,加上工作原因,所以為了避嫌很少參加同學聚會。

所以陳海這次能來,確實是因為韓韜,他暫時壓下心中思慮,轉頭跟祁同偉打招呼道:“祁學長,好久不見!”

祁同偉聽出了陳海語氣中的疏遠,但是卻絲毫不在意,他之前喜歡陳陽,陳海方年差點成了他小舅子,所以他攔住陳海肩膀:

“今天要不是以韜子的名義,你是不會來的,說起這事我就生氣,你已經三四年沒參加同學聚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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