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韜的話讓孫超越愣了一下,隨後不解的問道:“這跟我哥哥有什麼關係?他病倒到離世很突然,誰也沒有準備,不過他在最後時刻還是做出了正確選擇。”
“這也不過是你的一麵之詞罷了,彆以為你們收買了所有知情人就行了,百密還有一疏,我已經拿到證據。
至於為什麼說是孫浩瀚先生的問題,就要從頭說起了,他當年娶藍紅的時候時候,並沒有做婚前財產公正,那是不是可以認為他是同意藍紅繼承自己的資產的呢?
如此說來的話,你孫超越在哥哥屍骨未寒的情況下,就來逼迫自己的嫂子,哪怕藍紅是續弦,那她也是合法順位繼承人,而你才是真正的局外人。”
韓韜這話說的大家都無言以對,沉默許久之後,顧婕打破安靜的會議室,開口說道:
“韓律師,我覺得你說得對,咱們還是言歸正傳,我們還是繼續討論遺產分割問題,沒必要在去盯著孫浩瀚先生到底愛不愛藍紅。”
顧婕話音落下後,羅檳也再次勸道:“沒錯,這個桉子還是要協商,畢竟真的對簿公堂以後,誰輸了誰就要零繼承,我想孫浩瀚先生在世的話,也不想看到那個結果。”
說罷,羅檳環顧四周,見眾人都沒說話,這才才繼續道:“所以我提議,大家各讓一步,選擇一個更好的方案好了。
我覺得,把孫浩瀚先生的遺產一分為四,孫超越先生,孫浩瀚先生的長子孫然,藍紅,還有藍紅的女兒,平均分配是最好的辦法。”
這個建議讓孫超越有些意動,為此還不斷給自己的律師顧婕和王櫟使眼色,顧婕和王櫟用眼神交流了一下,彼此也都是讚同這個提議。
浩瀚超越集團一直由孫浩瀚的弟弟孫超越打理,畢竟企業是兄弟二人一起創立的,藍紅、孫超越、藍紅的孩子、孫浩瀚前妻所生長子四人對遺產平均分配。
這一結果避免了叔嫂的直接對抗,也避免了任何一方零繼承的風險,可以很好的告慰逝者的在天之靈,也較好地保護了下一代的平靜。
畢竟我國繼承法規定,繼承的第一順序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順序才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所以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而且繼承是一項複雜的事務,涉及到方方麵麵的財產,涉及到方方麵麵的人物關係,而繼承人之間又大都是親屬關係,所以在處理繼承事務時,不僅要依靠法律,還要依靠超群的智慧和善解人意的高情商。
和平友好地處理繼承事務,不僅能夠保障大多數人的合法權益,更有利於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羅檳的這個提議就是想做和事老。
當然了,這件事情還是有很多點沒說透,按照遺囑繼承,哪怕遺囑是真的,藍紅和孩子也不會零繼承的。
按照規定,孫浩瀚的遺產,應將個人資產從夫妻共同財產剝離出來後才能繼承,這樣藍紅就可以得到她不需要通過繼承就能得到的資產。
其次,遺產處理時,應當為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留下必要的遺產,所剩餘的部分,才可參照遺囑確定的分配原則處理。
也就是說,藍紅與孫浩瀚的孩子尚未成年,孫浩瀚應當為孩子保留必要的遺產,而藍紅作為孩子的監護人,有權保護孩子的財產權利不受侵犯,也有權為維護孩子的利益,處分孩子的財產。
不過這都是往好處方麵考慮,其中的變故太多了,藍紅沒有經營公司的經驗,很可能被人算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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