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了酒菜,吃喝著,朱誌遠對柳眉道:“姐,我有個想法,明年兩會,想給人大法工委上個提案。”
“什麼提案?”柳眉問。
“彩禮法。”
“彩禮法?”呂珍訝異。
顧瑤則叫:“看上哪家姑娘了,要你給彩禮,給多少?”
“不是我。”朱誌遠搖頭。
他把古彪的事說了,道:“相親之類,男女之間,本無感情,要是直接結婚還好,但訂婚的話,女方往往就有些推三阻四的,可男方往往性急,又想著,自己花了那麼多錢,為什麼不可以睡啊,有這個心理,女方推拒,他說不定就用強,但女方要是報警,就成強奸罪了,搞不好要坐牢。”
“一般不會吧。”顧瑤道:“一般來說,隻要訂了婚,辦了酒,就默認可以同房了,現在的女孩子也開放,不會推的。”
“難說。”柳眉搖頭:“有這樣的可能的。”
“也不至於報警啊。”顧瑤不同意。
“不一定。”呂珍思維相對慎密:“如果本就另有目地呢?”
“那有可能。”顧瑤這下皺眉了。
柳眉歎氣:“現在這社會上,風氣是有些不好。”
呂珍加一句:“而且越來越不好了,人人拜金,為了錢,真是什麼都做得出來。”
“所以,我想做一個提案。”朱誌遠道:“請法工委出一部彩禮法,形成法律條文,要收錢,可以,但請提供相應的義務,如果不願意,鬨出事來,那不是男方強奸,而是女方違約。”
“這個比較難。”柳眉想了想,搖頭。
呂珍同樣搖頭:“直接形成法律,給錢就給睡,形如賣肉,這肯定不行的。”
“那怎麼辦?”朱誌遠問:“彩禮要收,床卻不給上,男方要是用點強,她還報警,然後還要坐牢,這對男方來說,是不是太不公平了?”
“但形成條文肯定不行的。”呂珍還是搖頭,她是三人中最理智的一個,顧瑤性子就不同,顧瑤叫道:“我看可以,有什麼不可以的。”
“那要是你呢?”呂珍反問她:“現在你跟人相親,對方給了錢,你就要陪他上床,你肯乾啊?”
“為什麼不?”顧瑤道:“我看上了,我才訂婚,才收錢啊,看不上,我根本不會同意訂婚,更不會收錢。”
“可如果,有些人,根本就彆有目地的呢?”呂珍反問。
顧瑤一下給問住了。
柳眉則點頭:“這樣的事有的。”
她微微皺眉:“但這要形成條文,卻肯定不行。”
“那怎麼辦?”朱誌遠問:“就是找小姐,給了錢,小姐也給睡啊,訂了婚,掏了十倍百倍的錢,卻不給睡,公平嗎?”
“婚姻這個東西,本就不能說公平不公平的。”呂珍道:“婚姻要帶上情感,情感扯不清的。”
“這倒也是。”顧瑤道:“真要說公平,那女人還要生孩子呢,十月懷胎,可沒男人什麼事,生了孩子,還跟男方姓呢,不同樣不公平嗎?”
她這會兒又占女方一邊了。
這就是她和呂珍不同的地方,她更感性,呂珍則更理智。
“可相親的人,哪有什麼情感啊?”朱誌遠反問。
呂珍幾個都不說話了。
柳眉沉吟半天:“這是個很大的話題。”
“是啊。”呂珍道:“生活中很多事情,隻能模糊處理,不能什麼都說清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