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抓錯了(2 / 2)

我才不是藥渣 通吃 6541 字 9個月前

“應該是老侏儒霍格賣給他的,就是二樓的那些遺跡破爛。”

如果是‘夜梟’的隨身物品,自然值得關注。但想想是個破爛,瑪德琳也搖搖手,“有可能被他當垃圾給扔了。”

格倫卻是認真的性子,表示自己要再去查查。

下一個進入辦公室的是賭場衛隊長,還押著八九個戰戰兢兢的熊孩子,全都是栗發,一米六左右,穿的不咋地。

“夫人,您一早要求這種小孩來賭場就抓......”

瑪德琳正煩呢,掃了一眼倒黴熊孩子們,隨手一揮,“放了他們,這事作廢,不用管了。”

“是。”衛隊長又轟這幫倒黴孩子滾。

一群孩子莫名其妙被抓,以為自己不死也要脫層皮,沒想到這麼輕鬆就可以離開,一時有些呱噪。

“等等。”瑪德琳又仔細掃視這些十來歲的孩子,和昨晚的記憶進行對比,可真正跟記憶重合的卻是另一個黑發小子。

“錯了,一定是哪裡搞錯了。”

瑪德琳認定周青峰是‘夜梟’的推理中並非沒有漏洞,反而很多。她忽視漏洞的原因是‘錯了也沒什麼大不了’,至少門童大概率是周青峰殺的。

但這些漏洞帶來致命後果。

“如果抓錯了,怎麼辦?是好事還是壞事?”

去調查的格倫不一會回來,“我問了老侏儒霍格,確實有個叫維克多的黑發小子從他手裡買了一盞提燈。但他實際想要的是上四樓的獎券。

至於提燈本身,賭場很多人說確實看到那小子拎著。但他上了四樓,到我親自將他交給執法處,沒再見過這個燈。”

瑪德琳卻沒心情關注那個燈,反問道:“格倫,你還記得昨晚來賭場路上,那個讓警示戒指亮血紅色的小子嗎?”

格倫的表情瞬間嚴肅。

“你還記得他長什麼樣?”

“當時我們在車內,在亮處;那小子在車外,在暗處。我......還真不記得他長什麼樣。隻記得是栗發.....”

“如果我們當時認錯了,他不是栗發,而是黑發呢?”

在旁邊的雷納德咳嗽一聲,“有個事,我一直想說,但沒找到機會。托比兄弟被‘夜梟’和巫師襲擊那天,我第一個趕到現場。

托比兄弟昏迷前說了一句話,我想我一直誤解了。”

“什麼話?”

“托比兄弟說的是‘女人,女人’。

我一直以為這是指‘夜梟’的巫師同夥是個女人。現在想想,或許是托比兄弟意外發現‘夜梟’是個女人。”

猶如黑暗中亮起光,所有線索串起來,瑪德琳總算明白自己錯在哪裡——她逮住的不是‘夜梟’,而是來救‘夜梟’的同夥。

這個黑發小子曾經和夜裡乘坐馬車的瑪德琳相遇過,所以他才會說要去‘皇冠’賭場。

也正是這小子偷偷溜進賭場,殺了門童,從老侏儒手裡拿到前往四樓的獎券。

瑪德琳沒在黑發小子身上發現閃金粉,還以為對方有什麼特殊手段。現在才明白,真正的‘夜梟’十有八九是叫艾莉絲的服務生。

黑發小子是為了掩護艾莉絲逃走,故意被抓。

“姐姐,要通報執法處,抓錯人了嗎?”

雷納德想到‘抓錯人’的後果,有些不寒而栗。‘夜梟’那麼難抓,她的同夥卻如此容易的束手就擒,太反常了。

“不,羅德那個老狗敢坑我一把。我不反擊,他還以為我好欺負。”瑪德琳抬起手指上的警示戒指。

“被抓的那小子可是血紅色的,絕對不好對付。我隻好奇,他是巫師,是狼人,還是彆的什麼。他乖乖進監獄的目的是什麼?

我們現在要做的是去找真正的‘夜梟’,那個叫艾莉絲的女孩。如有必要,得跟人家說聲抱歉,給點補償什麼的。”

雷納德沉著臉,“格倫先生跟我描述了‘艾莉絲’的長相。我大概知道她是誰,挺可愛的姑娘,沒想到竟然是‘夜梟’。”

姐弟倆已經意識到錯誤,在考慮禍水外引,隻有格倫跟強迫症似得嘀咕道:“你們就不在意那盞提燈嗎?莫名其妙少了一盞燈耶。

我認為這種案子的任何細節都應該追查,哪怕是件破爛,也該確定其去向。”

可姐弟倆壓根沒在乎什麼提燈。

倒是在激流城內政部執法處,地下黑牢關押重刑犯的單間,在暗無天日又腐化發臭的囚室內,來了為不速之客。

主動被抓,主動入獄的周青峰舉著一盞亮堂堂的提燈照亮四壁,懊惱道:“什麼待遇嘛,我有點後悔,為什麼選這鬼地方來躺平?”

燈神道:“因為你在外麵總惹事,還不如在監獄裡待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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