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因此在蓋亞教廷這邊同意赦免叛軍領袖集團後,叛軍領袖集團就很輕鬆愉快的同意自己退位要求。
接下來則進入和談的核心議題,也就是引發北地叛亂的事件“第二次北地封國”,如何處理這一事件是比赦免領袖更重要的議題。
首先一個前提就是不能撤銷“第二次北地封國”的命令,畢竟這關係到蓋亞教廷的顏麵問題。
赦免叛軍領袖這個妥協,因為天高皇帝遠也很難傳到南土,所以不會太傷蓋亞教廷的麵子。
但“第二次北地封國”這個命令就不同了,蓋亞教廷是無論如何不可能撤銷的,否則就意味著這次戰爭是自己失敗。
經過相互談判和妥協之後的結果,是確定“第二次北地封國”繼續進行,但在具體內容上得到一定修改。
那些在“第二次北地封國”中獲得土地的貴族,隻是名義上領有自己的土地,每年能夠得到一定土地產出作為財富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