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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人忝任桐城禮房司吏,因龐將軍為受皇命完婚,實乃桐城禮製大事,楊堂尊指命小人前來相協,務要讓將軍婚事風光體麵。”
說話的人笑眯眯的,堂中還坐著龐家爹媽和劉叔劉嬸,龐雨則無精打采的坐在一角,龐丁站在他身後,那禮房司吏熱情的看過來,龐雨隻能擠出一點笑容回應。龐雨帶著騎兵從襄陽出發,路上用了近一個月時間,終於又回到桐城,完成他的終身大事。龐家這婚事因為有皇帝摻和在裡麵,成了桐城縣衙的一樁公事,已經脫離了龐雨的掌控,這禮房司吏就是楊爾銘派來協助的,雖然不是婚慶從業人員,但多少算個禮儀方麵的專業人士。所以現在坐在堂中的人裡,對婚事唯一沒有
控製權的就是他。司吏跟每個人都點頭致意後,又接著說道,“兩家的意思,禮儀還是按咱們民間的規矩辦,兩家已有婚約在前,問名這一節便可省去,剩下便是納征、請期、催裝
、迎親。”
屋中的人聽完都點頭,這也是明代婚禮的慣常流程,除了龐雨之外,大家都還是清楚的。
“那首要便是納征,納征尚要具書,小人得知道婚書中可有約定聘禮、妝奩幾何?”
“五十兩!”劉嬸不等其他人開口,搶先便說道,“婚書不婚書的不去說它了,兩家約定便是五十兩,一兩不多一兩不少。”司吏沒想到是女方在說話,納征是給聘禮,由男方給女方家送聘禮,女方覺得合適就接受,表示可以完婚,一般是事先議定的。明初的聘禮多用物品,在晚明基本用金銀,特彆是江南地區奢靡之風盛行,婚姻與聘禮的關係很大,時人稱為婚姻論財,金銀的數額水漲船高,一般人家五十兩也說得過去,但是按龐雨現在的
官職,至少要給到三百兩以上,五十兩太少了些。
不過女方都同意了,司吏自然也不好說什麼,當下伸手磨了墨,拿過一張二折的紅紙開始寫聘禮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