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梨花姑娘(1 / 2)

那一件事 本是俗人 2290 字 3個月前

5分鐘後,筆記本顯示任務開始。

“筆記本上已經有了新的文字,應該是‘筆記使者’給我們的線索,大家快看看。”我說道:“大家將筆記本上的線索,一起分享出來,這樣我們可以在找自己物品的時候互相留意下。為表誠意,我先說。”

我的線索是:“熠熠生輝的鏡子,無論在何處都能照亮周圍的一切,成為空間中的焦點。我要找的物品是鏡子。到你們了。”

我看見剩餘五人沉默了幾秒,又相互對視了幾秒後,我在火車站撞倒的那位女生率先開始說:“當柔軟的皮筋在腳下飛舞,當歡樂的歌聲在耳邊回蕩,時間仿佛也靜止了。”讀完後那位女生好像瞅了我一眼,可能是錯覺吧。

趙金河見況也緊跟著說道:“鞋子的柔軟質就像第二層皮膚,緊密貼會腳部,為行走帶來無比的舒適和順暢。我的是鞋子。”

其餘人也紛紛讀出他們的線索:透明的水杯,無色無味,卻能品嘗出最純淨的口感。

發絲在梳子的梳理下,如同鋼琴的音符一般流暢,為平淡的日子帶來一份優雅。

剪刀一開一合,猶如一個優雅的舞者,在空氣中劃出優美的弧線。

我在聽完另外五人的話,思索片刻後說道:“根據‘筆記使者’給我們的線索來看,我們分彆需要找到的物品有:鏡子、鞋子、皮筋、水杯、梳子和剪刀六樣物品。”

這時趙金河提出疑問:“任務上麵寫的是讓我們找齊七樣物品,但我們的線索隻有六條,也就是隻有六樣物品,不夠啊。”

鄭安耐心解釋道:“第七條線索和要找的第七件物品應該都在那個叫王利的人身上,但他已經成灰了,所以線索沒有,第七件物品也不知道是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