蕭青菀醒來後,發現自己的腿沒了,驚恐暴怒,她受不了這巨大的刺激,崩潰地瘋狂哭鬨,抗拒治療,結果引發了感染,連續幾次被下了病危通知書。
蕭夫人則因為“心疼女兒”、精神崩潰失常,被強行送進了療養院。
她哭鬨朝著要出來,甚至用離婚威脅,卻不想蕭父毫無猶豫同意,而蕭父趁機查清了她的財產,讓她淨身出戶滾了出去。
蕭夫人傻了眼,可留給她的隻有一個裝了幾件衣服的行李箱,她跑到醫院,找到的隻有終於接受現實心灰意冷絕望的蕭青菀。
蕭家把她們掃地出門,自然不會再給她付醫療費,蕭母再晚來一步,蕭青菀就要被人丟到大街上了。
“媽,我的腿沒了,我截肢了!我怎麼辦啊,我還這麼年輕……我不要按假肢,我怎麼就這樣了啊——”
“你這蠢貨!我們落到這樣子,還不是你害得!”
“誰讓你先瞞他我是你侄女了?!”
“我還不是為了你好,為了能嫁進蕭家!”
“來去還不是你貪圖榮華富貴!”
兩個人相互指責,直接當眾吵了起來,直接就被醫院的保安趕了出去,蕭父能讓人給她治好腿,隻是想看她們狗咬狗,根本沒有憐憫她們的意思。
蕭夫人——不對,離婚了,她就不能再被稱為“蕭夫人”,該是回到本姓“宋”,蕭青菀的戶籍檔案也被修改,名字改回了“宋青菀”。
她們兩個大吵一架,險些在大街上動手打架,搞得灰頭土臉難堪又狼狽,卻也毫無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