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大寶在豐川,凶名赫赫。
一般人不敢招惹李大寶。
張蘭也怕女兒得罪李大寶。
“當年蘇總花三百萬買下市招待所,雖然這場火災燒了五樓,還死了人,但我這人仗義,原價買。”
李大寶要用兩年前的價格,買下現在的聚鑫賓館。
聚鑫賓館前身是市招待所,連年虧損,加之內部裝修和設施老舊,在馮義批準下,以三百萬的低價轉讓。
蘇健接手後,重新裝修花了很多錢,況且這兩年所處的地段越來越金貴,聚鑫賓館收益越來越好。
原價翻一倍買聚鑫賓館,蘇健未必願意賣。
李大寶分明要坑蘇家人,竟自詡仗義,比當年欺行霸市的朱三強不了多少。
“三百萬......”
張蘭愣住。
丈夫做生意,她從不參與,卻非一無所知,自家賓館值多少錢,她心裡有數,一時間不知該說什麼。
“弟妹,賓館發生火災,而且死了三個人,以後誰還敢住進去?大寶出三百萬,已算很厚道。”
陸偉為李大寶說話。
“嫂子,我不會強求,你探望蘇總的時候,和他商量商量。”李大寶認定蘇健一時半會兒出不來。
發生火災,燒死三個人。
這在豐川不是小事。
再派人鼓動家屬鬨事,官方必定從嚴處理。
李大寶自認吃定蘇健。
“弟妹,我可以擔保,如果大寶買下你家賓館後沒把蘇健弄出來,你們隻需把錢退給大寶,聚鑫賓館還是你們的。”
陸偉這話令張蘭動容。
陸偉,丈夫最信賴的朋友之一,又是舊城區話事人,應該不會忽悠他們一家三口。
張蘭想罷,瞧向女兒。
“媽,先等消息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