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4. 桂花糕(十四)(1 / 2)

解佩令 七一一便利店 3987 字 2024-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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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聲落,一個鏗鏘有力的女人聲音,從登聞鼓院傳來:“大人,民婦有冤情,想上訴貴安臨縣縣令陳明,還望大人明鑒!”

宋韻招來下屬:“去把那婦人帶來!”

“是。”

女大人頷首,片刻功夫便將那婦人帶入正廳內。

婦人手中緊緊抱著一卷紙軸,神情格外緊張——

她何時見過此種場麵?若非謝玉敲在,若非心中秉著一股念頭。

她想起留在帷帳中,正由隔壁路家阿婆照看的自家孩子,抿抿唇,直接跪倒在光潔的磨石地麵上,雙掌交握置於額前,儘可能保持冷靜:“宋大人,民婦有一訴狀書,修於三年之前,今又做了細微改動,想告發臨縣陳明,苛責百姓、貪贓枉法、草菅人命!”

“大膽刁婦,休要胡說!”陳明聞言手指怒指婦人,“你可知這是什麼地方?你又可知隨意汙蔑官員,將是重罪?”

婦人眼中有淚,身子抖了抖,便是不看陳明。

謝玉敲走到她身邊,擋開了她和陳明的間隙,又接過婦人手中的訴狀書,遞給宋韻。

宋韻揭開訴狀書,朝婦人道:“彆怕,你把請願一一道來,我們雀台司在此設公堂,自會公正定奪,絕不偏私。”

婦人抹了抹淚,半哽咽著,重重磕了幾個頭,方道:“民婦宋陳氏,家住臨縣縣城,武康二十年嫁於鄰村宋閔,官人是、是位跛腳人士,婚後生有一兒,日子還算康穩。”

“然好景不長,元寧三年冬,朝廷戍邊征軍,每家每戶需有一男丁到邊關修習半年,但我家郎君,他本就身有殘缺,不在充軍範疇內,怎知這該死的陳明——”

“住嘴!”陳明罵咧咧地衝過來,“公堂上辱罵官員,按武康律法——”

謝玉敲利落地抽出佩劍,手掌倒握住劍柄,食指微屈,直逼陳明脖頸前,“你膽敢在公堂上威脅民婦試試?”

陳明瞬間慫成鵪鶉,臉色極差地瞪著謝玉敲,卻不敢再出一言以複。

宋韻擺擺手,“陳氏,你且繼續說。”

婦人聞言,忍了半天的淚止不住嘩嘩流。

宋韻喊的是陳氏,而非宋陳氏。

自嫁入宋家後,她得有好些年,未曾再有少女時那般的明媚心境了。

她發梢淩亂,這一聲“陳氏”讓她晃然,良久才繼續道:“我家郎君本就不該去充軍,卻被陳明帶著一眾官差,不由分說便押了去。我同家裡人三番去找官府,無一例外處處碰壁,甚至我家六十歲的阿爹,還被打了二十大板,才給放出來,養了整整一個冬月……”

“其實那年,我遇到了一個好心人,他替我修了一封訴狀書,要我到主縣找節度使大人。”說著,她看了緘默半天的江青賀一眼。

節度使沒想到此事還與自己有關,他胡須翹了翹,忍住起身的衝動,繼續沉默不語。

謝玉敲和宋雲遏也是默契地對視片刻。昏庸尚可恕,節度使在貴安這麼些年,也不知道過的到底是何種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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