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50 章 狂暴巨獸(5)(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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凱特走後,阿薩思開始等待一個結果。

等下一次踏入森林的是孤身一人的凱特,還是被她帶領的軍隊。

也等出去後的凱特冷靜下來,是選擇繼續與她相處,還是會感到害怕、進而永不再來,抑或是打算利用她做研究賺錢?

滿打滿算,她們隻認識了一天,感情不夠深厚,信任也很淺薄。

她待凱特溫和,是因為她有故人之姿;凱特待她熱情,是因為她有獨到之處。最重要的一點是,她對大部分人類抱持著不信任的態度。

冒險嘗試,對凱特露一角底牌,是阿薩思對人性的摸底,也是她轉變行為模式的第一步。

可以說,凱特接下來的選擇會在一定程度上影響阿薩思對人類的看法。若她選擇不善,或將阿薩思推向人類的對立麵。

好在凱特本性善良,她信守承諾,所做的每一個選擇都出於良心。

她沒有對外透露絲毫消息,隻是回去治病、辭職、換手機、封存舊機。

之後,她取出全部的積蓄搬了家,來到了懷俄明州森林外的小鎮長居。並很快找到了兩份新工作,一份是“森林垃圾清理員”,一份是“野果采集師”。

前後隻用了兩周,她便在小鎮安定下來。因工作性質特殊,人們對她出入森林的動機不抱懷疑,還經常好心地叮囑她帶上**、避開野獸、注意安全。

於是,凱特就這樣帶著無比正規的理由,風塵仆仆地再度站到她的麵前,獨自一人。

也是這一刻,阿薩思終於打消了疑慮,決定向人類再走進一步。

她是動物,但她更是智慧生命。而在這個世界上,也確實隻有另一種智慧生物才能與她交流,繼而產生碰撞和共鳴。

她好奇他們的技術,想學習他們的知識,不為彆的,就為了從身體到頭腦全副武裝自己。

強大的力量確實能讓她無敵,但智慧的深度才是活命的絕技,她懂這個道理。

左右底牌掀開了一角,阿薩思不介意露全,是以她明確指向了凱特的筆記本電腦,表示“想要”。

“你想玩這個?”凱特以為她隻是想“玩”,頗有些無奈,“我可以教你,但你不能把它丟進水裡,進水就不能用了。”

舊手機壞了,新手機非特製,她進入森林隻好帶著以前用的電腦,裡頭還下載了她能在野外采集到的漿果資料。

小鎮上的酒吧多用野果釀酒,給的收購價不錯,足夠她靠采集養活自己。在她尚未記熟所有的野果前,電腦可不能被玩壞。

凱特盤腿坐下:“來吧,我告訴你這是什麼。作為交換,你要陪我摘野果。”

阿薩思低吼一聲表示同意。

凱特:“你居然真想學……一頭恐龍玩電腦?上帝,這是什麼抽象的畫麵?”

光是想想,她都覺得自己的小腦要萎縮了。

“好吧好吧,彆急,聽著,我手上的東西叫‘電腦’,彆看它是金屬製的,其實非常脆弱,無論是摔打還是泡水,都能讓它輕易報廢。就像男人的自尊心一樣,是個很容

易破防的東西。()?()”

“要命的是,它的價格特彆高昂,因為我們需要用它辦公、學習、搜集資料……?[(.)]?◤?_?_??()?()”

教學持續了一個半小時。

阿薩思沒碰電腦,但腦子基本搞懂了它的操作,隻是缺乏手頭的練習。

每當她朝鍵盤伸出長長的爪子時,凱特都會麵無表情地抱著電腦轉身,吐槽道:“阿瑞斯,你一爪子敲下去能把它捅個對穿,求你了,饒了它吧,也放過我的錢包。()?()”

凱特誠懇道:“我很窮,這隻壞了就買不起第二隻。()?()”

同是研究基因的科學家,凱特混得很差,阿薩思隻能作罷。

結束後,阿薩思帶著貧窮的“鏟屎官”去采野果,采的還是收購價最高的山毛櫸果實。

倒不是她識貨,純粹是看樹頂果實繁多,方便收集罷了。殊不知,山毛櫸的樹種高達20至30米,人類想采都難,因此市價很高。在她看來隻是撞一下樹的小事,在凱特看來簡直是天上掉錢的幸事。

凱特目瞪口呆:“上帝,好多山毛櫸的果實……這得多少錢?”

山毛櫸是一種常見樹種,以其優質的木材為人類所重視,而非重視它結出的果實。

因為在多數地方,人類傾向於用山楂、櫻桃、蘋果等釀酒,山毛櫸的果實鮮少被用在此途,也隻有接近森林、曆史悠久的小鎮才做得出獨到的風味。

受采集難度、釀造技藝和受眾群體的限製,鎮上的酒吧收購它往往需要付出額外的勞動成本。

凱特粗略地計算一番,驚訝地發現光是今天的收獲就夠她滋潤地生活大半個月了。

而這隻是一棵樹的量,在森林深處,長滿果實的山毛櫸數不勝數,幾乎每棵樹上都掛滿了美金。

凱特望著沒有儘頭的森林,深深地吸了口氣。

片刻,

她仰望著阿薩思高大的身影,才明白自己究竟傍上了一位多麼富有的大款。

是她不識相,是她不會看眼色,是她情商低!恐龍能有什麼錯呢,她不過是想玩一下電腦罷了,戳破了又能怎麼樣?看看這片森林,哪顆樹上不掛著電腦?

凱特奉上了筆記本:“阿瑞斯,你玩吧!”她正好想換台新的了。

阿薩思不明所以,但也接受了她的好意。

結果如凱特所料,電腦沒能在阿薩思爪下扛過一擊。

*

當凱特成為森林的常客,阿薩思對人類知識的掌握可謂是進步飛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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