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縣太爺很好奇(1 / 2)

梁家戲台。

伶人一襲白色褶子衣,款袖輕動,捏著手指,悠揚地唱著:“千裡姻緣一線牽,傘兒低護並頭蓮。西湖今夜春如海,願似鴛鴦不羨仙……”

梁恒、塵娘坐在戲台之下,聽得入神。

梁逢陽腳步匆匆,走至梁恒身後,俯身說:“父親,去請顧舉人的下人帶回消息,說顧舉人入了城。”

“哦,可打聽到去誰家了?”

梁恒有些意外。

梁逢陽微微搖頭:“正在打探。”

梁恒看向戲台,嘴角含笑:“《白蛇傳》前兩場戲排演出來了,總需要邀請顧舉人來一趟。”

梁逢陽答應著,剛想離開,就有下人走來。

“李知縣李老爺來了。”

“知縣不是老爺,是太爺!”

梁恒起身,對梁逢陽糾正道。

梁逢陽苦澀地點頭稱是。

自明朝開國以來,大明皇帝朱元璋就十分重禮儀規矩。

什麼官穿什麼衣服,打什麼補子,白天怎麼穿,睡覺怎麼穿,就連百姓、商人穿著、所用顏色、所用器具、所乘交通工具等都有規定。

這些規定確定了,自然不會放過民間“僭稱”問題。

比如宋代老百姓習慣稱官員為“官人”,不會稱官員為“老爺”或“大人”。如果你在宋代遇到包拯喊一聲“包大人”,估計老包的臉會更黑,說不得踢你兩腳。

因為宋代“大人”隻是指父親,見人喊大人和喊爹沒啥區彆……

官稱“大人”之風起於元朝。

在明初,估計是“大人”、“老爺”、“官人”之類稱謂太混雜,“僭稱”時有發生,朱元璋整飭稱謂,確定規矩:

知縣叫太爺,知府叫太尊,巡按禦史叫大馬台,行人司司正比較猛,叫大天使……

當然,這些稱謂並沒有深入人心,民間稱謂依舊混雜。

梁恒曾經在元朝當過官,知道與官府打交道務必小心,不能有半點僭越,半分破綻,親自出門迎接縣太爺李義。

李義身著一件寬鬆便服,手持一方裂了三道口子的蒲扇,見梁家老人出來,連忙上前作揖:“梁老,我又來叨擾了。”

梁恒作揖還禮:“縣太爺親至,梁家蓬蓽生輝,裡麵請。”

李義欣然走入梁家。

落座,奉茶。

李義寒暄兩句,直言:“梁老在前元時治學十年,學問精深,桃李天下。如今新朝崢嶸,正是朝廷用人之時。在下想請梁老再次出山,入縣學傳學問、掌教誨。”

梁恒嘴角微動。

朝廷用人?

當真要用人,就不應該取消科舉吧?

沒了科舉,等於斷絕無數讀書人的生路,讀書人再難有出頭之日,隻靠著舉薦一條路,嗬,怕會養成“拿你錢財、送你入官”之風。

梁恒推脫:“縣太爺盛情相邀,梁某本應鞠躬儘瘁。然歲月不饒人,我老了,已是過一甲子之人,縱是有心,這身子骨也無力教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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