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八十三章 承認私鑄銅錢合法?(2 / 2)

顧正臣打開一看,頓時瞪大眼。

公文的內容很簡單,卻令顧正臣有些不安。

應天府府尹張遇林奏報:民間交易,雜以私鑄銅錢,以故錢法不通。

張遇林這話倒沒說錯,私鑄銅錢流通量增加,必然會擠占洪武通寶的市場份額,想要讓洪武通寶徹底占據主流,自是不太可能。

問題不是出在張遇林身上,而是出在老朱的詔書裡。

麵對私鑄銅錢,老朱竟表現得十分克製,下詔:“自今遇有私鑄銅錢,許作廢銅送官,每斤給官錢一百九十文償之!”

顧正臣不知道老朱怎麼想的,這份詔令擺明了是承認私鑄銅錢的“合法性”,明麵上的意思是,都不準私鑄銅錢,當廢銅送到官府處置。

可給人的遐想卻是:

私鑄銅錢沒事,被發現了最多當廢銅處理送至官府。

加上每斤一百九十文錢的回購,等同於官府直接承認了私鑄銅錢的價值,承認了這些私鑄銅錢的購買力。

這種操作直讓顧正臣傻眼。

打個比方,後世有人造假錢,如果領導站出來發話,但遇到造假錢的,許作廢紙送銀行,每斤廢紙給多少錢回收。

這樣的操作,不是變相鼓勵造假是什麼?

雖說廢紙不是銅錢,沒啥價值,但每斤多少錢回收賦予了它價值和購買力,人們自然而然也就不介意自己使用的到底是真錢還是假錢!

顧正臣不知道老朱怎麼想的,你可以默許私鑄銅錢的流通與存在,畢竟洪武通寶數量不多,算是對“市場”妥協,但你不應該直接承認私鑄銅錢的價值,更不應該呼籲百姓將私鑄銅錢送至官府裡去。

百姓也不是傻子,手裡握著一斤私鑄銅錢,能買來四五百文的東西,送至官府隻能換來一百九十文,這種虧本的事誰乾啊……

沒人願意乾,反而會激發民間私鑄銅錢!

顧正臣沒辦法烤火了,必須寫文書告訴老朱,這樣做的後果很嚴重,可文書寫到一半突然感覺事情有些不對勁。

老朱是個聰明人,胡惟庸又是個老狐狸,朝廷中多少重臣怎麼可能看不到這點隱患?

百思不解。

顧正臣收起毛筆,沉思良久才突然明白過來。

大明開國六年,是休養生息、發展的六年,可與發展的規模對比,銅錢的鑄造速度始終跟不上,這確實沒辦法,這片土地上的銅礦確實不多,又經過了前麵那麼多朝代開采,一些容易開采的銅礦要麼枯竭,要麼難度加大。

而這也就帶來了一個明顯的問題:

錢荒。

在朝廷無力解決銅錢荒的背景下,借助民間私鑄銅錢彌補就成了必然。

顧正臣將文書丟在了火爐上,看著文書一點點燒成灰燼,歎了一口氣:“娘的,這群人還真是老狐狸,為了解決問題不擇手段,若看不穿背後的問題,怕會落得一個頭腦簡單的印象……”

看問題,不能隻看問題的表麵,必須深入思考其動因與實質才可。

而朝堂之上掌握這種本領的人,不在少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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