滿朝文武,沒有一人為陳寧等求情。
對朝廷縣男隨意羅織罪名,意在殺之,這種手段已經超出了許多官員的承受範圍。正如朱元璋所說,他今日能這樣對顧正臣,哪一天就敢對其他人下手。再說了,皇帝殺意正濃,誰這個時候跳出來,誰就等同於承認是陳寧一夥,誰也不會如此犯傻。
胡惟庸板著臉什麼都沒說,塗節膽戰心驚,低著頭不知該如何是好。
平涼侯費聚隻感覺一陣陣涼。
韓宜可猶豫了下,最終還是站了出來,沉聲道:“陛下,陳寧惡意誣告、構陷泉州縣男,雖手段卑劣,然按大明律令,其罪不當死。”
顧正臣看了一眼韓宜可,這個家夥還真是有原則。
按照大明律令,誣告其他人什麼罪名那就是自己同罪。
陳寧等人誣告顧正臣三十七宗罪,那他們就是這三十七宗罪。誣告顧正臣該殺,那他們就該死。
如果顧正臣已經被處決了,他們必死無疑。
如果顧正臣沒死,那按律令,他們需要杖一百,流放三千裡,外加役三年。
大明律令對造謠生事,誣告他人的處罰很是嚴厲,不像後世,有些人造個謠、誣指也就是不讓發言七天或一個月,連監房都不需要進,也不知道法律都進步到哪裡去了……
朱元璋根本不慣著韓宜可,大怒道:“你身為監察禦史,雖沒有與陳寧等人沆瀣一氣,然卻知而不言,知而不告,朕還沒罰你,你竟站出來為其說情?”
韓宜可正色道:“臣有罪,陛下治罪。然大明律令已定,凡事當按律令而行!”
朱元璋甩袖道:“韓宜可,你去宛平縣當知縣吧!”
韓宜可沒有說什麼,摘下帽子行禮之後便退出奉天殿,瀟灑到沒說一句其他話。
顧正臣很敬佩韓宜可,敢說真話,不畏死,為了原則敢於爭上一爭。
但很顯然韓宜可也不是個傻子,他並不固執,說出求情的話,是出於律令法條,心中原則,不再多說,是出於情感正義。
他反對朱元璋踐踏刑法,但不反對朱元璋弄死陳寧。
不過顧正臣沒那麼多原則,陳寧幾次三番想要自己的命,這次更是危險,若沒有吳禎協助,自己的下場很可能是被抓到刑部。
現在的刑部就一個尚書,還是胡惟庸的人,自己未必能脫身。
對敵人的仁慈,就是對自己的殘忍和不負責。
顧正臣可不會學韓宜可一樣請求老朱按律令辦事,這個時候,弄死陳寧全家顧正臣都不會說一句話。
朱元璋餘怒未消,走上禦台,居高臨下:“朕重言路,深知兼聽則明,偏聽則暗的道理,可偏偏有些官吏,為一己之私,排除異己,竟製造罪名借朕之手除之而後快!此等事豈能有先例可開?若都如陳寧諸人行徑,這朝堂永無寧日!”
“劉惟謙,你掌刑部,需要嚴加審訊,問清楚陳寧一乾等到底誰是造意者,背後是否還有人指使!但凡查出,一律關押審訊,絕不姑息!現顧縣男被誣告,貪汙查之無憑無據,當還其清白,官複原職!”
劉惟謙領命。
顧正臣謝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