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0章 新的合作,做淩王妃(1 / 2)

安排好山山的工作,沈冬素又去找劉管家確認一下作坊的建議進度,她算了一下,棉線作坊正式投入生產,最少也要到三個月後了。

那時她應該能從京城回來吧?她沒好意思先跟劉管家說,自己要離開一段時間。

準備找淩墨蕭請過假之後,再好好跟劉管家和胖大廚交接一下工作。

她來到淩墨蕭的書房,今天的情況讓她有點心裡發毛,她一進去,門口的兩個護衛就關上書房的門。

然後淩墨蕭穿著很正式的出門衣裳,廣袖飄飄,鑲金腰帶,腰掛玉環。

坐在桌前,指指對麵,示意她坐下。

她看到桌上擺了一疊白紙,和墨好的墨水,另有兩盞清茶,淩墨蕭一副準備辯論的模樣。

不禁心顫道,不是吧!他是在杏花巷的宅子裡安排了探子嗎?

難道他已經知道自己打算和小盼哥一起去京城?所以要和自己來一場辯論,不打算放人?

還是說就算放人,也要簽新合同?

沈冬素當即想好自己的底線,砍我股份紅利都行,但你欠我的一萬兩賞金,必須一兩不少!

看一眼淩墨蕭一臉嚴肅的模樣,好嘛,底線就是用來打破了。

最少五千兩,絕對不能再少了!

我還等著這五千兩當富婆呢!從此過上睡覺睡到自然醒,數錢數到手抽筋的日子。

就算女子不能行醫,我也能暗中投資開個醫館,聘請幾位大夫坐診,遇到疑難雜症,我在幕後診治……

淩墨蕭哪知道,這小丫頭一進門,思緒就飛到天邊了。

看她整個人從門口的神采奕奕,到進門後的愁眉苦臉,不禁疑惑,本王嚇到她了嗎?

本王還一句話沒說呢,她怎麼就怕成這樣?

沈冬素坐下,小心翼翼地喝一口溫茶,平息一下情緒,然後深呼吸,暗暗給自己打勁。

隨即一鼓作氣地問:“王爺您直接說吧,還能給我多少金子?”

“十萬金。”

“王爺,求您了,小女就等著這金子……啊?啥?十萬金?為什麼給我十萬金?”

不是砍我股份啊!不過救了你的命,你才賞一萬金,還是空頭支票,得我自己賺回來。

這一下子就賞十萬金,那任務得多艱難啊!

沈冬素默默地想著,我還要去京城救阿沅姐,如果你的任務太艱巨,就算給十萬金……

啊,拒絕好難啊!十萬金,我能買多少座莊園,建多少醫館,種多少藥材啊!

逐為難地道:“王爺能先說說是讓小女做什麼嗎?”

淩墨蕭看著她道:“皇上病重垂危……”

“您讓我去救皇上?”沈冬素搶話。

淩墨蕭看她一眼,輕歎一聲,接著道:“並非如此。皇上病重垂危,宣本王進京侍疾。”

沈冬素再次搶話:“您想我跟在您身邊,一直幫您裝病?”

這樣的話倒是可以哦!還能混淩王的馬車進京,加個小盼哥,想必淩王不會有異議。

並且,她還能狐假虎威,借淩王的權勢,到了京城,找阿沅姐,就方便了。

淩墨蕭這次沒忍住:“你能不能聽本王先把話說完?”

沈冬素一縮脖子:“您說,您說,這回我保證不打斷。”

“皇上想給本王議親,本王若回京城,皇後會強行給本王指一個妻子。”

沈冬素強忍著沒插嘴,哇塞!

這不就是小說的劇情嘛,某某貴女被指派給病的快死的殘疾王爺為妻。

然後貴女不願意,讓庶女替嫁。

結果庶女嫁過去發現,王爺不光沒病沒殘,還生龍活虎。

庶女被王爺寵成掌心嬌,借王爺的勢,打臉嫡姐。

兩人先婚後愛,從此過上幸福生活……

這個劇情,最少一百萬字的小言啊!

淩王一看她那表情,看她那閃閃發光的眼睛,便知道這小丫頭的思緒不知道又飛到哪裡去了。

他真想伸手按住她那小腦袋,讓她直視自己的眼睛,再不許她分神。

或是捏一捏她那圓嘟嘟的小臉頰,感覺捏起來一定很順手……

不行,本王不能被她帶偏了,怎麼思緒也亂飛了!

“但皇上曾經給過本王一道秘旨,許我婚事自己決定,隻要我在秘旨上寫下妻子的名字。

她便是我的王妃,就連皇後也無法乾涉……”

沈冬素更加激動了,王爺,您絕對是哪本書的男主無疑了!您這經曆,妥妥言情主角啊!

“所以,本王想跟你做一筆交易。”

這下沈冬素回神了,十萬金的生意呢,專心點!

忙道:“您說,是要我幫您裝病?還是要我幫您找王妃?”

淩墨蕭這次是真的沒忍住,伸手彈了一下她的腦門:“你認真一點聽本王說。”

沈冬素捂著腦門委屈地道:“我有聽啊!

不過王爺,咱們合作了這麼久,我可以給您打個友情價,不用十萬金,一萬金就行了。”

淩墨蕭真誠地道:“本王想在那道密旨上,寫下你的名字。”

“啊?

啊!”

沈冬素直接驚得從椅子上跌下去,連那碗茶也給帶到了,哐當一聲摔在地上。

她反應極快,猛地一撲把那茶碗接住,這可是正宗青花瓷,一套八個茶杯,價值近百兩呢!

茶水沾濕了她的衣袖,她全然不在意,現在她主要是腳軟,爬了半天,才爬回去坐好。

有點生氣地道:“王爺,您彆跟小女開這種玩笑啊!會嚇死人的!”

淩墨蕭忍俊不禁地道:“本王沒有跟你開玩笑。

本王知道你喜歡合同,我們可以現在就寫一份合同。

你做我的王妃,我付你報酬。”

沈冬素氣的直掉桌子:“我是愛銀子,可這種銀子怎麼能賺?

您是當朝皇子,我隻是一個小小村姑,咱們兩個,是雲泥之彆的兩種人……”

這次淩墨蕭打斷她:“父皇答應了我,隻要是良家女,便可為正妻。你非奴非婢非賤籍,可為正妃。”

沈冬素堅定搖頭:“我不乾!這銀子不能賺,彆說十萬金,一千萬金我也不乾。”

淩墨蕭失笑道:“是本王沒說清楚,我並非讓你一直做我的正妃。

三年,你扮我正妃三年,陪我進京城。

其實除了皇後要給我指妻之外,還有一個原因就是。

你必須有正當的理由,與我形影不離,小沈大夫在光州能瞞住人,但到了京城就不行了。

而王妃就是最好的身份,你幫本王裝病,沒有人會懷疑你。

三年後,你我和離,我給你十萬金,保你一世無憂,且許你婚嫁自由。

據本王所知,你一直被家人逼著議親。

在光州這種小地方,十六、七歲的姑娘若不議親。

不管是你本人,還是你的家人,都會被人指指點點。

你能躲過一年、兩年,能躲一輩子嗎?

但若你當了王妃,再被和離之後,你一輩子不嫁人,也沒人敢說你什麼。

且隻要你的身份上了玉碟,哪怕跟本王和離之後,依舊享王妃的俸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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