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章 怕不是私生子(1 / 2)

穆裡尼奧一頓拱火式的輸出,不僅讓自己得到了波爾圖球迷和球員的支持,還用了一手以夷製夷讓球隊沒有在賽前被主隊球迷騷擾。

張得勝倒是無所謂,他的睡眠質量在穿越後好的離譜,一覺下去五六個小時準能醒過來,還經常會做一個美夢。

5月12號,2001-2002賽季的葡萄牙杯決賽當天,當兩隊不少球迷,甚至球員都因為緊張而失眠時,他又是早上不到6點,便起床了,整個人充滿了奮發有為的乾勁!

中國這時已經是下午一點了,他打開老板送的買辦品牌筆記本,打算看看自己的股票又漲了多少,順便看看國內有沒有人關注自己?

他在加入澳門隊時,趙昱廷就給了他父親10萬港幣的簽字費。

這種事當然是保密的了,畢竟合不合法都難說。

此外,趙昱廷還給他父母在澳門找了份很輕鬆的工作,兩口子加起來輕輕鬆鬆就能月入3萬港幣。

澳門房租可不便宜,但他父母住的房子,趙昱廷都安排人找好了。

這等於節省了最大的開銷後,他的父母每月都能淨入三萬港幣。

這也讓他被國家隊開除的事情,後來沒有被父母再追究。

這年頭能進國家隊很重要,但錢也是很重要的一件事。

張得勝在國內要賺錢的話,即便一切順利也得再過兩三年才行。

但加入中國澳門立刻就有一筆簽字費,連老兩口也有了讓這個時代大部分內地人羨慕的工作。

這會可是2002年,一個月3萬港幣的淨收入,都能在深圳一年買一套兩居室的房子了。

張得勝當然沒管父母要這十萬港幣的簽字費,但他還是說服父母用自己的身份證,幫他在內地開了個賬戶用來炒股。

他到了波爾圖以後,實際上在二線隊時就和球隊簽署了第一份職業合同。

歐洲球員一般要到16歲才能簽署職業合同,當然每個國家的規定不一樣,像英國要17周歲才能簽職業合同,德國甚至要到18歲才行。

葡萄牙則是16周歲就能在監護人的陪同下簽署職業合同了,張得勝那會已經年滿16周歲,於是他在春節過後,便與波爾圖簽署了第一份職業合同。

這份合同期限6年,要到2008年5月31號到期,波爾圖有優先續約權。

張得勝在這份合同裡,首先是又拿到了5萬歐元的簽字費。

而在正式的工資和獎金方麵,01/02賽季的固定薪資為3萬歐元,出場獎金為500歐元(出場即可獲得,不限時間),進球、助攻、球隊成績等方麵都另有獎勵。

下個賽季,他的賽季固定工資可以漲至4.5萬歐元,出場獎金1000歐元(出場即可獲得,不限時間),其餘同上。

這之後,工資和獎金每個賽季都會有所提升,直到最高的07-08賽季,他的賽季固定工資可以漲至12萬歐元,出場獎金2500歐元。

肖像權方麵,張得勝現在還沒資格去談,畢竟連德科的肖像權都歸波爾圖所有,又怎麼可能對他例外呢?

但他的肖像權將獲得獎金以作為球隊使用的補償,這個獎金在每年2萬歐元到10萬歐元之間。

解約金方麵,如果張得勝為波爾圖一隊效力後選擇加盟其它球隊,需支付3000萬歐元;如果他是在二線隊效力,解約金為1500萬歐;如果是波爾圖提前終止球員合同,賠償金在30萬歐元到50萬歐元之間。

總的來看,這份合同當然很剝削,簡直就是把他當奴隸了。

但是大多數球星的第一份合同都差不多,比如C羅的第一份合同在薪水上與他差不了多少,肖像權也是歸裡斯本競技所有,甚至在這方麵的補償比他還差了不少。

梅西將來的第一份合同也大差不差,因為這已經等同於NBA選秀狀元的待遇了。

不過一般而言,隻要球員在合同期內表現出色,那麼球隊都會選擇提前終止合同,然後與其簽一份符合其身價的新合同。

這個其實用屁股想想也知道,像梅西和c羅這樣的球員,他們真會在成名後甘願拿幾十萬一年的工資嗎?

所以張得勝也會是一樣的待遇,甚至這會波爾圖的高層就在討論下賽季要不要跟他再簽一份新合同了。

如果他的表現在下賽季有大幅提升,波爾圖方麵卻遲遲不肯跟他簽新合同,那一定會有豪門俱樂部樂意花5000萬歐元來搶人。

現在3000萬歐元的違約費看起來很多,但張得勝真要是在下個賽季有巨大進步,那結合他的年齡和龐大的中國市場,估計會有大把球隊連眼睛都不眨,直接便將五千萬拍在波爾圖的臉上了。

張得勝暫時沒想那麼多,因為他知道將來賺錢的途徑多到數不過來。

這會他按照記憶,除了留下部分工資用來日常開銷,大部分都轉回國內讓他同樣炒股的父母去買萬科、伊利、茅台等公司的股票了。

而且也不知道是巧合,還是氣運在起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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