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5章 :大仙兒程雲飛(盟主托米加更)(1 / 2)

重回1978 一勺往事 4039 字 2個月前

謝虎山覺得自己和韓紅兵以及二喜這一人兩狗,已經是從唐代建村以來中坪村的所有村民中,真正享受過上流物質生活的人和狗。

在火車上的三十多個小時,簡直生活的實在是太舒服了。

在火車上三十多個小時,每個人用熱水洗了兩次澡,就憑這一點,就足夠讓中坪村眾人仰望。

而且每每臨近用餐時間,乘務員就來親切詢問是去餐車用餐,還是讓餐車送過來在包廂送餐,想吃什麼,用些什麼酒水。

可以說隻要謝虎山願意,他能一直呆在包廂裡不出門,洗澡,上廁所都能在這個高級軟臥套房內配套設施解決。

而且任何時間拉開包廂門,門外走廊都有乘務員在旁邊候著。

至於程雲飛,除了第一天拎著花生米和三瓶二鍋頭跟他們喝了頓酒,之後就沒有再過來討人嫌。

這位飛哥,看起來大大咧咧,實則心細,知道謝虎山和韓紅兵對著自己渾身不自在,所以就沒有老跑過來逗狗。

還是謝虎山不好意思,主動牽著狗去他房間坐坐,老實說,拉開門時嚇了謝虎山一跳。

這位飛哥一個人住在軟包內,脫的渾身上下就穿著一條褲衩子,在包廂裡站樁紮馬步,整個人大汗淋漓,跟剛從水裡撈出來一樣,不知道紮了多久。

問起來才知道,感情程雲飛自小就喜歡武術,五歲開始拜師練大成拳,十五歲練拳擊,十八歲當兵練擒拿格鬥,武癡一樣的人物。

而且他外號假花子,就是因為喜歡打架,來得了這麼個外號,他因為特殊歲月被退兵之後,就被安排當裝卸工扛大個,那時候燕京正是大院子弟,胡同串子群雄並起的年代,他老想跟人打架切磋,但是主動去找茬,好像不符合好漢的氣勢,於是他每天故意穿的破破爛爛,讓人一看就是窮困家庭的人。

但騎著一輛當時非常搶手的錳鋼自行車,收拾的乾乾淨淨,然後故意騎著這輛自行車,去那些小流氓們經常出沒的地方,什麼電影院,文化宮,老莫等等地方。

有人盯上他這輛自行車,那就算上鉤了,基本上十個人以下,對方抄家夥,他空手,三分鐘肯定能讓對方全躺下。

對方要是十個人以上來堵他,左手鏈鎖,右手軍刺,捅躺下不超過六個,對麵也肯定嚇得掉頭就跑。

再有不上道,想打黑槍暗算他的,他能讓對方先舉槍,自己後拔槍,然後卻提前開火把對方帽子打飛。

就這麼釣了兩個多月的魚,打了大大小小近百場架之後,什麼大院子弟,胡同串子,再也沒有人敢找他的茬,說啥也不咬鉤了,自行車換成更貴的手表都沒人上鉤。

而且給了他一個外號,火車站假花子。

甭管是鐘躍民那種程雲飛看來相當傻比的大院子弟,還是小混蛋那種看起來更傻比的平民流氓,都一致認為輸給假花子不算丟人。

理由是他不算頑主,他他媽是個仙兒,打架就是圖一樂,單純找人當拳靶子。

謝虎山本來以為他得是什麼頂級二代,結果程雲飛大大方方說出來,媳婦是公交車售票員,他在火車站裝卸隊扛大個兒,兩口子就住在大雜院,歡迎隨時去做客。

兩口子和孩子,就靠媳婦的工資活著,因為他的工資剩不下,不是工友家裡困難借給人家,就是大方一次跟哥們下館子花掉。

這跟謝虎山想象中的頂級二代形象完全對不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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