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功陷入糾結狀態,主要是在考慮把那家夥折磨成什麼樣,自己才會爽。
從邏輯上來看,對方要先坑害葉冬青,然後他才能合理複仇,但這輩子對方跟他並沒有任何牽扯,哪怕站在托德·漢金斯麵前,他也不知道葉冬青是誰。
正常的過程是從被害到複仇,現在少了前麵那一環,就像是葉冬青在主動欺負那家夥,而且還是“無緣無故”的那種,怎麼想都憋屈。
不希望就這麼算了,至於要下多重的手,這點還需要再想想……
第二天下午,簽署好遺囑後去做了公證,地點就在貝克·麥堅時律師事務所。
本來忙完這件小事後葉冬青準備去公司看看,一位禿頂的老律師忽然湊過來,小聲告訴說:“利奧對吧,我接到消息說有人盯上你的facebook了,準備告它侵權。”
這句話把葉冬青搞迷糊了,伸手道:“是我,請問你是?”
“梅莫·哈特曼,貝克·麥堅時紐約部門的高級合夥人,也擔任著高級副總裁職務,剛才說的那些都是真的,有個……朋友喝醉酒後泄露了消息,順便說一句,根據我的猜測,對方應該是穀歌公司雇傭的人。”
葉冬青聽見“穀歌”這個詞之後,頓時相信真有這麼回事,兩家公司之前先前不存在太多競爭關係,無非是搶搶廣告廠商,屬於公平競爭。
但接下來不同了,幾個月前穀歌公司就開始研發類似於facebook的社交平台,算算時間應該很快就會投入使用,如果不搞死、搞殘facebook,他們自己的產品很難上位,換位思考,葉冬青覺得如果自己是穀歌的股東,也會選擇對跟自己毫不相關的facebook動手。
五月份那會兒穀歌公司嘗試對fb進行融資,當時葉冬青沒答應,現在沒有合作夥伴的弊端已經凸顯出來了,無法跟穀歌公司形成專利製衡,假如他們真抓住什麼把柄,他會陷入很被動的局麵中。
創業不就是這樣,大魚吃小魚,小魚吃蝦米,前幾年穀歌也是條小蝦米,現如今已經壯大成鯊魚,開始一係列兼並、收購了,基於瀏覽器業務的周邊產品,也在陸續上線中。
他問了個最重要的問題:“那麼你的那位朋友會不會還恰好告訴你,他們試圖從什麼方麵起訴我公司?”
“你是我們公司的尊貴客戶,穀歌公司可不是,雖然我很想幫你,可他隻透露給我們這些消息,你應該安排一次審查,看看有沒有侵犯穀歌或者其他公司的專利。”梅莫·哈特曼說完拍了拍葉冬青肩膀,大步離開。
老實說,葉冬青覺得這老頭的話不能全信,很有可能沒把全部消息說出來,仔細想想其實也對,如果沒有爭端,這家律所怎麼賺錢?據說律師們最愛容易惹出亂子的客戶,意味著財源滾滾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