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遠航:蘭芳(1 / 2)

漢國蘭芳領地……

此時的蘭芳距離歸順漢國已經過去了三年之久,現在是第四個年頭。

三年時間可以讓一個剛剛出生的嬰兒變成能說話的幼童,也可以讓一個人學完一門手藝,一門課程。

而對於一個國家,一個地區而言,三年時間雖然不算長,但也絕對不算短。

自從蘭芳歸屬漢國之後,首當其衝的就是地區影響。

對於那些婆羅洲大島上的周邊土著國家來說,蘭芳對他們的威脅呈指數級上升。

原來他們對於蘭芳一直看做是同一水平的國家,或者對手,甚至某些土著國家還瞧不上蘭芳,動不動就要來一波排華。

而對於南洋霸主荷蘭殖民者來說,蘭芳歸屬漢國後,用如鯁在喉來形容絕不過分。

事實上在漢國擊敗墨西哥後,荷蘭人就很擔心蘭芳加入漢國,從而破壞荷蘭人的殖民計劃。

甚至搞出了所謂入侵蘭芳,先下手為強的計劃。

但在荷蘭人還沒有反應過來之前,漢國就把蘭芳收入囊中,讓荷蘭人吞並蘭芳的戰略設想落空。

而等到漢國在蘭芳駐軍,並在坤甸港駐紮一支南洋分艦隊後,荷蘭人再也忍不住了。

這也是今年年初,荷蘭駐漢國公使屢次對漢國插手蘭芳,以及南洋事務表示抗議的主要原因。

而漢國外交部則用,沒有惡意,和平共處等和稀泥的手段把荷蘭人打發了。

雖然被打發了,但荷蘭人隻要看看南洋地圖,瞧瞧那個蘭芳所處的位置,荷蘭人就很難善罷甘休。

但是礙於漢國擊敗美國,以及龍武四年遠洋艦隊到訪的威懾,荷蘭人也隻能背地裡搞些摩擦事件,至於說真刀真槍和漢國乾一場,目前的荷蘭人,還沒有這個膽……

畢竟漢美戰爭之餘威尚存荷蘭人再傻,也不會在這個時候,充當出頭鳥。

但是這不代表荷蘭人認慫了,恰恰相反,從最近蘭芳和周邊幾個土著國家的武裝衝突,尤其是那些土著持有火槍小炮就可以看出,荷蘭人的手段已經轉向幕後,利用那些對蘭芳仇視且害怕的婆羅洲土著來不斷的襲擾蘭芳。

讓蘭芳疲於奔命,自顧不暇,從而威脅不到荷蘭人在東印度群島的核心統治地位。

對於這種情況,漢國駐蘭芳總督趙旭升心知肚明,他一邊調集蘭芳國內民兵駐屯於邊境,一邊寫信給太平洋艦隊司令寶雲山,請求增派軍艦於南洋,為之壯膽……

然後則是遊走於巴達維亞,與荷蘭東印度殖民地總督帕西諾商談兩方關係,並承諾不謀求挑戰荷蘭王國於東印度霸權。

而帕西諾聽後,隻是用幾句話搪塞過去,顯然大家都是老油條,你說的話,誰會信??

不過是緩兵之計罷了!!

而回到蘭芳的趙旭升則是召集原蘭芳國受封漢國爵位的那些大家族,要求他們資助軍費,打擊蠻夷。

之所以如此是因為這幾年為了響應漢國的橡膠蔗糖戰略,作為處於南洋熱帶地區的蘭芳領地,被派發了大量種植橡膠和擴充白糖產量的文件。

而這些文件有的甚至就是內閣加派的,所謂上麵動動嘴,下麵跑斷腿。

蘭芳大量的財政收入都因為上麵的一紙公文,不得不投入到耗資巨大,且見效極其緩慢的開墾熱帶雨林,種植橡膠樹上麵。

唯一可能有巨大成就的,可能就是蔗糖,作為熱帶島嶼,再加上現有的耕地,蘭芳所處的位置,天生就適合種甘蔗,產蔗糖。

為此漢國國營的漢糖公司還在蘭芳投資了三百萬華元,建了一座目前遠東最大,生產速度最快的蔗糖提煉工廠。

每年向周邊遠東地區,輸送價值一千多萬華元左右的蔗糖,可謂價值十分高。

但賺的多,花的也多,光是每年開墾熱帶雨林,種植橡膠,就要花掉至少三百萬華元,要知道蘭芳整個地區,一年的財政收入,也不過五百萬,拋去日常維護開支,基本就沒有什麼錢了,這也是蘭芳為什麼要讓當地大戶出錢的主要原因。

不是故意敲詐,而是真沒錢啊!!

而當地那些原蘭芳國權貴,其實要說讓他們掏錢,還是挺困難的,要知道他們當初之所以想投靠漢國,就是為了找了靠山,好舒舒服服的躺著發財。

但現在還沒有發財幾年,漢國就找他們要錢,說實話,很多人是不同意的。

後來還是當初提出要加入漢國的蘭芳最後一任統治葉騰飛,帶頭捐了十萬華元,這幫人才陸陸續續跟著捐款。

一共所得一百五十二萬華元,剛好夠蘭芳當地數千民兵打上三個月,至於說三個月後怎麼辦,那就隻能等太平洋艦隊戰艦給荷蘭人施壓了。

而要說漢國對蘭芳的統治,其實一直就沒有本土那麼嚴格,從蘭芳的地位就就要看出,這地方在漢國的政治版圖上,隻是領地,是下屬單位中,最低一等的存在。

可能日後搞了殖民地會抬高些,但現實情況是,這裡就是最低的。

按照漢國內閣給蘭芳的定位,那就是蔗糖原材料,橡膠原材料,乃至大米的提供地。

在整個漢國產業鏈中處於下遊,且充當資源地的身份。

這樣的身份其實很尷尬,這一位著蘭芳在工業上,不會有太大的起色,尤其是在新一屆漢國內閣的決策下,強乾弱枝戰略正式通過。

按照這套理論,隻有建省的地方才有資格搞工業,尤其是涉及國家安全的重工業。

甚至就連偏居海外的蓬萊省,也隻有一個中型的彈藥廠,以及一個軍艦維修廠,甚至就連本可能發展的造船業,也被勒令禁止,最後隻能有一些維修船廠存在,專門給當地的商船與漁船,提供服務。

蓬萊省尚且如此,何況蘭芳這個領地,要知道蘭芳按照當初簽訂的條約,依然是與當地大家族共同治理,從這一點看,蘭芳在整個漢國治理體係中,都屬於特殊的存在。

當地有自己下轄的民兵,雖然兵員受內閣監管,總督由漢國國內委派,甚至就連一些關鍵崗位都是從漢國調派,但他架不住本地南洋華人以及混血人口太多,久而久之,中下層官員,大半都是本地人。

本地人抱團取暖,組成一個個幫派,諸如閩南幫,粵北幫,粵南幫,以及最近幾年移民到蘭芳的江浙派。

如果再加上漢國本土所遣派的高級官員,諸如總督趙旭升這樣的,那麼整個蘭芳領地,內部情況會非常複雜。

以至於在漢國內部,都有蘭芳是漢國唯一的自治領這樣的說法。

就連劉鵬本人對此,也沒有說什麼,反而隻是在派遣新一任蘭芳領地總督的時候,說過這麼一番意味深長的話:“蘭芳事,不比國內事,雖需以國事為重,但不可擅自專權,隻需控製大局即可!!”

雖然這番話有些晦澀,但其實意思就是,蘭芳不是本土,用本土那一套是不行的,漢國利益應該擺在第一位,但當地的事情,隻要控製大局就行,不需要摻和太多。

言外之意,當地人要內鬥就讓他們內鬥去吧,反正隻要不妨礙我漢國的統治與經濟利益,他們愛乾什麼乾什麼。

這一套其實就是英國對待加拿大,澳大利亞,南非等地的辦法,隻管經濟收益與國家利益,其他的不管,隻要你們和大英帝國站在一起,遵從大英帝國的號召,大英帝國能在這收到好處,其他的,一律不摻和。

而漢國則比英國更加嚴厲一些,加上了很多政治條件,比如除派總督,還派遣了其他官員治理。

這也是為了防止當地局勢失控,畢竟如果真的按照英國那套辦法來,當地怎麼可能容忍本地財政大部分投入到深不見底的橡膠上。

要知道,這可是當地人交的稅啊,就這麼連續三年,甚至要連續四年的砸在可能十幾年後,才能收回投資的橡膠上,要是本地人主政,就算答應了上麵的要求,估計也多是陽奉陰違,甚至直接和中央朝廷對抗。

事實上,當地不少人就對現在這種把錢往雨林砸的行為,很是不滿,多次請求總督府把錢分一部分,投入當地的醫療,教育,基礎設施等公共領域,美其名曰,為蘭芳人謀福祉。

但是曆任總督都是光許諾不乾事,隻是繼續變本加厲的掏空本地財政,往雨林裡砸錢。

畢竟對於這些人來說,來蘭芳做官不過是為了積累資曆,一旦資曆攢夠,有實力,有關係的自然想儘辦法,調派回漢國本土。

沒實力也會想儘辦法,把自己離開的時間儘量縮短。

如此情況下,你讓這幫人,認認真真的發展蘭芳,絕對不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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