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買,南亞,乃至整個亞洲的國際大都市,當然,這是在加爾各答暴亂之後,在加爾各答沒有發生那場席卷半個印度的起義前,孟買在英國人眼裡,依舊隻是貿易港的定位。
但是自從整個加爾各答發生暴亂後,這座英印殖民當局所統治的核心城市,就被英國人放棄了,改為選擇了與印度洋更近的孟買。
而在被選中之後,孟買除了保留了當地本來就有的貿易產業,更是在英國人的推動下,發展出了金融業這種高端的不能再高端的“造錢產業”。
甚至還成立了印度第一家外彙交易所以及期貨交易所,但是這樣做的後果就是孟買迅速被劈成了兩半,一麵是“溫飽線的掙紮”,一麵則是“朱門狗肉臭,路有凍死骨”,如果說原來的印度,本來就是這樣的一個地方,那麼在英國人的推動下,隻是把這一情況推高罷了。
在孟買,高種姓做工,甚至是乞討,並不是什麼罕見的事情,事實上,在整個孟買,有超過四萬名乞丐和流浪漢,其中有至少一千五百人是高種姓,這些人都是因為在金融投資上失去家產,最後不得不從一個高貴的高種姓成為讓人厭惡的“下等人”。
印度作家帕魯克汗就曾在自己的孟買早晨中如此寫道:
“阿麗雅是個刹帝利,她也是一個高貴的素食者,但因為投資棉花期貨,她失去了一切,她的丈夫因為她賭輸了嫁妝要和她離婚,她的家人也不希望這麼一個辱沒家族聲望的女人回家,她找到了我,我借給了她十盧比,第二天,她死去的消息傳來,她死在了神廟裡,這是她花錢從神明那裡,祈求得到的待遇,而我也因為這件事,損失了十盧比,直到今天,我還保留著她那張永遠都不可能還回來的欠條-——”
——
“先生,要報紙嗎,新的報紙,隻要兩個派沙——”
看著眼前這個黢黑,一看就是營養不良的少年,吉爾紮裡冷酷的表情,突然晃了晃,隨後從兜裡掏出一張盧比鈔票遞了過去,緊接著又說:“告訴我,最近發生了什麼,如果你回答的好,我就不讓你找錢。”
望著抓在對方手裡的一盧比紙幣,少年抿了抿嘴,露出一副因為長期不刷牙,完全發黃的牙齒:
“尊敬的先生,最近棉花價格因為豐收的原因,下降了一成半,鄉下的棉農,正在組織人手鬨事,目前已經被鎮壓了。”
“棉花-——”
聽到棉花,吉爾紮得就想起了他在美利堅聯盟國所經曆的那兩個禮拜,他至今還記得,那些農場主,是如何用皮鞭教訓他們的“奴隸”的,當然,現在因為“反奴隸法”,隻能算是嘿人短工了。
但不管怎麼變,農場主手上的皮鞭都是不會變。
“還有什麼,你都說出來,說的好,我再給你一塊。”
賣報少年聽到這裡,恨不得自己的腦子裡全是新聞:
“先生,孟買成立了一家新的百貨公司,就在西邊那條街,據說裡麵什麼都有,還有很多從其他國家來的商品,哦,對了,因為貿易封鎖的緣故,漢國商品是不允許賣的。”
“最近孟買抽調了不少軍隊,說是要到邊境抵禦漢國人,保護我們印度人!!”
說到這裡,少年露出了憧憬的笑容;
“先生,你說大英帝國是不是很好,給了我工作,還要保護我們所有人,真的,我認為英國人那些老爺比本地的,對不起先生,我不是在說您-——”
少年差點把心裡話都說了出來,意識到不對勁之後,立馬改口,甚至還害怕的給吉爾紮得鞠了一躬。
而在對麵的吉爾紮得聽到這話後,立馬變了臉色,甚至蹲下來和眼前的賣報少年說話:“小子,你記住,你是印度人,無論你是什麼種性,伱都無法改變你的身份,你永遠也不可能真的成為英國人,哪怕你獲得國籍也沒有用。”
“為什麼先生??”
“因為,主人是不會允許狗和它一樣坐在餐桌上吃飯的,哪怕這條狗,穿上了人的衣服,但狗就是狗,永遠也無法改變!!”
“小子,你記住,你是印度人,你信仰印度教!!”
拍了拍對方的腦袋,甩給了對方第二張一塊麵額盧比,吉爾紮得轉身離開了,而抓著他留下的兩塊盧比的少年則是呆了呆,最後小心翼翼的把錢塞進了褲腿裡。
——
吉爾紮得好似回到了當初在“加爾各答”念私立中學的日子,那個時候他認為自己是婆羅門,家裡開染料廠,還有大片的土地,家產加起來也超過了百萬盧比,在印度無論如何都算是富人了,而且因為他的種姓身份,幾乎家旁邊的所有人都對他尊敬有加,但是這一切最終都化作了煙雲,因為無論他在學習裡怎麼努力,都無法獲得真正的關注,甚至那些不如他的英國學生反而憑借身份獲得了比他更高的成績,隻是因為他的英格蘭人,在印度考試,可以加分。
【英國規定,有英國國籍的人,在殖民地上學,是可以加分的,且越偏遠加的越多,本質上,就是吸引人口過去,加強當地的統治。】
而且最重要的是,在那所學校裡,他事實上感受到了“身份”所帶來的鴻溝,這是他在家鄉無法感受到的,在家鄉,他是“萬人敬仰”的高貴婆羅門,但在這裡,他隻是一個普通人,更確切的說,他有時候在那些英國人眼中,隻是一個有點身份的土著,土著的一切再怎麼好,都變不了人。
直到那場危機爆發,他參與了暴亂,甚至他還組織了一批他們家的佃農打劫了一家英國人開的珠寶店,親手吊死了那個平時看不起他的英國同學,當時的他感覺自己成為了和濕婆神一樣偉大的人物,直到英國人打回來。
當時為了逃避英國人的抓捕,他們家幾乎動用了所有的關係,才把他送到了一艘去美洲的客輪上,要知道當時英國人正查逃犯,查的厲害,如果不是那個漢國船長足夠強硬,再加上當時漢英兩國之間的關係,還沒有現在這麼差,也正是因為這個原因,他躲過了一劫,從印度飄洋過海來到了美洲。
他至今都還記得他落地金山後吃的第一餐,那是他人生中吃的最好吃的東西,一盤豬肉白菜餡的餃子,是的,身為高貴素食婆羅門的他,吃肉了,事後他沒有任何的後悔,因為對於他來說,吃肉,意味著“解脫”,是脫離印度那個愚昧地方的象征。
【從小受英式教育長大,礙於家庭,隻能吃素。】
事後他曾有過那麼一絲後悔,但是卻沒有後悔多久,因為他加入了一個“光榮印度”的組織,在這個組織內,他們暢所欲言,他們想吃什麼就吃什麼,沒有任何人管他們。
而且最重要的是,這裡都是他熟悉的印度人,是他的老鄉。
而在聊了一段時間後,一個叫沙魯克的家夥找到了他,告訴了他一個秘密,原來他們這些都是受到漢國的資助,他們都是原來那場暴亂的參與者,他們和自己一樣,都是因為被通緝的原因來到漢國,而這次來找他,是漢國的大人物希望見他。
當時年輕的吉爾紮得想都沒有想就答應了,然後就遇到了改變他一生的人。
——
“先生要擦鞋嗎??”
“先生要買花嗎??”
“先生-——”
穿過一片小販區,吉爾紮得走進了一間掛著黑色招牌的旅館,旅館的名字叫蘋果,和旅館的形象完全不搭。
“我是來辦理登記的,我的朋友是德裡來的,他有很嚴重的胃病,希望我給他租一個房間休息。”
“對不起,我們這裡房間已經滿了。”
服務員看了吉爾紮得一眼,隨後便低下了頭。
“給我一間靠窗,最好不要離太陽太近,我的朋友,他喜歡睡覺。”
吉爾紮得沒有任何反應,繼續說起客房的事情。
“稍等一下,我去看看有沒有這樣的房子。”
這個時候服務員終於動了。
而對麵的吉爾紮得則是補充一句:“房間乾淨一點,就像棉花一樣。”
“是,先生!!”
服務員說完,就走上了樓,留下了吉爾紮得一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