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丘吉爾先生,簽完這個,你回去乾什麼??”
對麵的羅昊信好奇的看著這個有些“膽識”的英國男人。
“什麼都不會做,我該回家,對,就是回家,你知道的,倫敦有一大群傻瓜,正準備找我的麻煩,我準備搬到南非去居住,那裡比現在倫敦安全。”
倫道夫.丘吉爾一副“老子要搬家”的模樣,逗笑了對麵的羅昊信。
而這個時候,條約的具體內容也商量完畢。
聽著打印機裡麵傳來的“哢嚓”聲,倫道夫.丘吉爾攤了攤手:
“上帝作證,這個字我是一個字母都不想簽!!”
“但你不得不簽,因為這就是你的工作。”
羅昊信笑著說道。
“是的,這就是我的工作,且的工作就是賣國,賣掉大英帝國最大的一塊殖民地,該死,算了,不光我的事,來吧,簽完我就去南非養老,倫敦的事情,上帝也不會再管了!!”
當這份文件擺到兩人麵前的時候,倫道夫.丘吉爾隨便看了幾下,就拿起了自己珍藏多年的黃金鋼筆,在每一頁需要簽字的地方,都簽下了自己的名字,還蓋上大英帝國的公章。
而當兩人的文件簽訂並交還之後,也就意味著漢英兩國的“衝突”正式結束。
是的,雙方對這場戰爭的定義是衝突,而不是戰爭。
因為如果按照戰爭來定義這場危機,那麼就會出現一個巨大的問題,因為戰爭是要有戰敗國和戰勝國,大英帝國是戰敗國嗎,就算是,也不能明確的說出來。
而漢國也不會滿世界嚷嚷自己打贏了英國,從而把英國人逼入死角,戰爭永遠也結束不了。
所以在雙方“心照不宣”的配合下,戰爭這個詞被劃掉,換成了“模糊性”非常強的衝突。
而在這之後,就是具體條款,經過雙方反複的確認和修改,最終包含了以下四條。
其中第一條就是雙方正式結束衝突,釋放被俘人員,包括被漢國俘虜的英國軍艦以及商船,以及重新構建外交關係。
(漢國在馬六甲外海扣押了大量沒有來得及逃的英國商船,而且雙方自此開戰以來,實際處於半斷交狀態。)
第二就是最敏感的領土問題,漢國將以兩千萬英鎊的價格,私下向英國支付購買加拿大地區費用。
本來漢國最早的價格,隻有一千萬英鎊,但是英國一直磨,硬生生磨到了兩千萬英鎊,但總的來說,其實用兩千萬英鎊購買如此龐大的土地,怎麼看也不算吃虧。
當然,按照當初的條件,漢國要先成立一個叫“加拿大合眾國”的偽獨立國家,為這場交易作為掩護。
而這一條其實也是真正打動英國人的一條,畢竟大英帝國為什麼直到現在才結束戰爭,一方麵是認為再拖一段時間,等到船廠裡的軍艦都出造出來了,繼續打下去,一方麵就是麵子原因。
畢竟對於一個超級帝國來說,有時候麵子,是非常重要的,甚至高於一切。
而漢國恰恰也是抓住了英國人這樣的一個心理,所以才提出了“先建國,再吞並的”構想。
而站在英國人角度看,這個條件,也是最合適的,所以就“順水推舟”的同意了下來。
而這條搞定了,第三條自然也就好談了,按照第三條規定,漢國將無條件的退出馬來亞,並解除對馬六甲海峽的封鎖。
而英國人給出的承諾就是放棄對當地華人的“追訴權”,什麼意思,就是告訴當地的華人,你們在戰爭時期做的事情,我們一概不問,就當作沒有看見,以後還按照原來的方式成為大英帝國殖民統治下的“一等公民”。
(借著漢軍的到來,當地華人展開了對馬來人的報複,消滅了最少三成以上的馬來人口)
(漢國要求馬來亞華人獲得和英國人一樣的地位,因為這個事情,雙方磨了快五天,最後還是以格萊斯頓內閣的妥協而結束)
至於第四條,其實就是英國以五百萬英鎊的價格,向漢國出售其在美洲的所有島嶼領土,也就是加勒比,乃至靠近南美的那部分碎片島嶼,總麵積超過九萬平方公裡的領土。
因為這些領土較為分散,除了類似牙買加等少數殖民地比較值錢之外,其他的都是無人居住的小島,所以購買價格相對要便宜。
這四條是明麵的條款,實際上按照漢國和英國私下的交易,還有兩個特殊的條款。
這兩個條款,實際才是最核心的,而且事關英國最在乎的南亞地區。
第一條就是之前聊的最頻繁的“造反者”名單,要知道這一條其實比之前的第二條,還要打動英國人,畢竟加拿大嚴格意義上來說對大英帝國的財政貢獻,其實幾乎等於零,甚至因為漢國在旁邊的原因,還需要進行保護和投資,本質上是一個需要不斷投入,而且產出比極低的負資產。
但是印度可就不一樣,這是一個每年固定產出兩億英鎊,甚至個彆年份高達三億英鎊的“魔幻大陸”,如果再算上英國資本在印度的收益,那麼最後出來的數字,就連英國人自己都會感到害怕。
也正是因為這樣,所以在漢國提出可以交出所有明麵上和暗地裡的反抗者名單後,英國人的態度肉眼可見的變的非常好。
隻不過在真的拿到這份名單後,英國人乾的第一件事排查,排查漢國人是不是往裡麵“摻水”了。
畢竟大英帝國做壞事這麼多年,什麼事沒有見過,漢國人那點把戲,還騙不了他們。
而第二條則是漢國與英國明確的將緬甸作為雙方的緩衝區,雙方都不能控製緬甸,或者駐紮軍隊,緬甸事實上的成為了漢英兩國的緩衝區。
對於這一條,其實雙方談成的速度反而是所有條約中最快的,對於漢國來說,扶持一個“貧窮落後”的土著國家,其消耗的國力,甚至比的上當年扶持波斯,問題是波斯有石油,緬甸有什麼。
而對於英國人來說,漢國的快速妥協,也出乎了他們的意料,所以抓緊機會,就把邊界問題給確立了下來。
龍武三十七年十二月五日,漢英兩國正式簽署“漢英諒解備忘錄”,也稱漢英條約。
而在後世,這份條約還有一個著名的名稱,那就是漢英停戰條約,也叫漢英六條。
而外界更願意把它稱為裡斯本條約,酒店條約,因為該條約,是在在裡斯本大酒店簽訂的。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