晌午過後,顧瑤在南書房休息,但剛睡下不到一刻鐘,她就被外頭的鼓聲吵醒了。
“誰在外頭敲鼓啊?”
被吵得睡不著的顧瑤隻能起來。
宮人們忙給皇上穿了一件外衫。
王公公走進來,看皇上起來了,連忙說道“皇上,是有人在敲登聞鼓。”
“有這事?”
顧瑤有點吃驚。她知道這登聞鼓,這是百姓鳴冤,向皇上告禦狀的一個方式。
不過她登基半年多,還是第一次有人敲了這鼓。
“敲鼓的是誰?”
“回皇上,是一對夫婦,看著四十多歲。”
“他們有狀子嗎?”第一次處理這等事情,顧瑤還沒有什麼經驗。
這老百姓的案子一向是各地開封府負責的,除非是冤獄或者老百姓實在無處申冤才會選擇敲登聞鼓。
王公公回道“還沒有讓他們遞狀子。皇上,按照我朝的規矩,敲登聞鼓一律杖三十。要不讓外頭的侍衛先打……”
顧瑤……
顧瑤記得這個,不過她搖了搖頭。
這個是否杖三十並不是明文規定,若是老弱婦孺,杖三十就直接小命沒了,還告什麼狀。
“朕出去看看吧。”
顧瑤起身走出了南書房。
而在她身後十幾位宮人侍衛跟著。
登聞鼓置於午門外,距離日常舉行朝會的承光殿約百米。
顧瑤很快來到了這裡,而隨著她的到來,鼓聲終於停了。
敲鼓的夫婦穿著普通老百姓的衣裳,敲了許久,他們此刻都是滿頭大汗。
看到前來的君王,兩人雙雙跪下,一起說道
“皇上,小民無處申冤,才敲了這登聞鼓,還請皇上為小民主持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