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那夫婦瘋了那個女兒帶上來吧。”
隨即,一個穿著白衣,頭發淩亂,神情呆滯,嘴角卻掛著一抹傻笑的女人被帶到了殿上。
女人看著不到二十歲,然而已經沒有了少女的模樣,癡癡傻傻,到了殿前都不知道自己行禮,隻是咯吱咯吱的笑著。
趙國公一見這女子已經是這個模樣,便說道“瘋子的話自然信不得,皇上這等瘋婦帶上來做什麼。”
顧瑤,“瘋子說的話是信不得,但人身上有證據啊。把那女子的外衫脫了吧。”
皇上說完,兩位宮女便走了下去,然後順手就脫掉了瘋癲女子的外衫,而女子的外衫一脫,那手臂上,胸前刻下的文字便展露在了所有人麵前。
看到的文武官員皆是一驚。
就連趙國公自己也被驚到了。
那身上竟然刻著“永為趙辛奴,賤婢等字樣。”
“父親,父親救我呀。”看到這一幕,趙辛知道自己再也不可能開脫。
刑部侍郎沈宏再次說道“皇上,那位死去的晴兒身上也有這等字樣。趙辛虐待柳家閨女,害死晴兒,侵占柳家田地,店鋪等證據確鑿,所有物證都已經經過刑部確認。”
顧瑤坐在龍椅上沒動,隻是冷冷地說道“按大越律例吧。”
沈大人“按大越刑律第七十九條,非法占有他人財產,若田畝超過二十畝或財產等值數額超過千兩,杖五十,五年牢獄。大越刑律第二十三條,故意殺害他們性命者,按律當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