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上,表親,舅親結姻親之好,在民間視為親上加親,百姓們對此已經有著根深蒂固的觀念,要想教化,難度甚大。”楊東庭再又回道。
顧瑤歎了口氣。
她記得華夏古代近親結婚在有些時期也是不允許的,比如明代就明令禁止,唐朝近親結婚要徒二年,還有先秦也是禁止的。
雖然古人不知道現代生物遺傳學的知識,但是平日裡見了一些例子,也會知道近親結婚的危害。
“算啦,看你也想不出什麼辦法。”顧瑤揮了揮手,示意他退下去。
身為一朝尚書,這個問題都解決不了,很是讓她失望
這時,另外一位官員站了出來,是吏部右侍郎陳元清。
“皇上,臣有一計,可以禁止民間近親婚姻。”
“說!”
“臣以為教化不行,當行法令,從律法上禁止,凡近親結婚者,其父母雙方各罰銀五十兩,杖三十。如此便可。”
顧瑤低咳了一聲。
他看著這位吏部的官吏,對方提出這樣的建議,她不意外。
事實上,華夏大唐時期就是用律例禁止五服結親的。
但什麼事情都用嚴刑峻法去解決,民間必生怨恨,再加上婚嫁本是喜事,不宜大肆懲罰。
雖是如此,當顧瑤還是肯定了這位臣子的提議,回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