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4章 死刑複核(2 / 2)

彭月娥,(蘄州人氏),犯倫常之罪(用砒霜毒死其公公,婆母)淩遲360刀。

賈明,(鶴州人氏),犯惡意殺人罪,(持刀殺害磊陽衙門縣令)淩遲360刀。

顧瑤看著這些名字和後麵所犯的罪行。

如果犯罪事實清楚,這確實是一些惡徒,死不足惜。

不過看著淩遲這個字眼,她心裡有些發麻。

她以前看電視劇,就有這種犯人被淩遲處死的場景,十分血腥殘忍,這可以說是世界上最殘忍的酷刑。

顧瑤拿著禦筆,好一會兒都沒有在上麵勾選名字。

判淩遲的一共二十八人,她每勾選一個,這人就是淩遲處死。

“皇上,您是有什麼疑惑嗎?”刑部尚書胡廣安見皇上遲遲沒有動筆,便走過來問道。

顧瑤想了一下,然後在這二十八人裡麵,隻勾了兩個名字。

分彆是第十七個名字陳偉達,犯奸殺罪,五年內奸殺11名婦女,包含兩名八歲女童。

第二十一個名字柳福生,犯殺人罪,三年誘殺五人,且分解屍體,將人肉做成包子售賣。

除了這兩個其他的顧瑤都沒有勾。

“皇上,這是為何呀?”一旁的大理寺少卿看皇上隻勾了兩個名字,十分不解。

他是負責審核這些死刑犯的最高判官,他都是按律判的,不認為有什麼問題,但皇上竟然不願意勾。

顧瑤想了一下,看著兩位大臣,嚴肅地回道“淩遲是十分殘酷的刑罰,朕對判此刑罰的罪人都會慎重,除十惡不赦之徒之外,其他不宜處此極刑。”

上一頁 書頁/目錄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