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世民與程咬金兩人整整看了一個下午,還不想離開。
顯然,兩人已被這一項運動深深的吸引了。
這就是籃球的魅力啊。
皇帝都喜愛的球,那得有多大的魅力啊。
未來,籃球可是被當成一項賺錢的工具。
球員與球隊,以及讚助商都賺了錢。
其實,男人喜愛的東西都差不多一樣。
這若是足球的話,那麼李世民一定更加喜愛才是。
隻不過,目前來說盛唐集團似乎還沒有讓足球生產出來。
不過相信不遠的未來,一定會生產的。
兩人一直看到了最後,當球場的燈亮起的時候,這裡竟然還沒有落幕。
相反的,打球的人卻是越來越多。這些人與之前的又不是一批人。
這可以感覺到了集團的人對於籃球的喜愛程度。
並且,在這裡打球是不收費的。
隻不過需要買一個籃球。
而一個籃球也才一百文不到,一個籃球可以打個三五年的不在話下。
一天下來,平均不到半文錢啊。關鍵如果打得好。還能賺錢!
而且一個球可以有十個人一起玩,那可真是太妙了。
隻要有人喜歡看,那麼就有市場!看的越多市場越大!
李世民見現場的人還沒有少,反而更多。
他也想要下場試試。試試看看打球是怎麼樣的感覺!
有一種看著彆人打球,自己又行了的錯覺!實際上他一會兒會十分尷尬!
李世民真的覺得自己又行了。
於是,與程咬金說:“知節!陪我玩玩!看看這球怎麼打?”
“黃老爺這……這裡恐怕不行!”
程咬金指著邊上的球場道。
因為這裡的都是高手,他們的水平實在是連入門都不是。
他是在擔心。擔心兩人會在這裡丟人啊。有可能連球都碰不到,那也是尷尬。
但是李世民卻是一點都不害怕。一種這有什麼的陣勢。
真是初生牛犢不怕虎啊。
“怕什麼?他們會吃我們?你怎麼現在開始怕這怕那的!”
“不不不,我不是那個意思。”程咬金連忙說道,他想解釋,但是李世民卻是直接說:
“那下場吧。我們開始吧!”
“可是我們沒有帶球!”
“他們不是有球嗎?”
李世民反道。
說罷,他直接下到了球場之中。
這剛到球場,與其他人一起玩,他們卻是搶不到球。
而且動作還略顯笨拙。
應該跳的,卻是不跳。不跳的,直接亂來。真是十足的菜鳥級彆的!
球來了,也隻能眼睜睜的看著球遠離自己。
雖然是這樣,但是他們卻是樂此不彼。
最後,總算是讓他們拿到了球。
這球一到他們手中,這兩人感覺到自己就是天下無敵一般。
學著剛才看到的球員的動作,往著籃筐砸了過去。
這一砸,直接將籃筐給砸得哐當響。
這一打,球又飛得老遠。
當人們想去搶的時候。
程咬金速度賊快,直接搶了球。
人們根本就沒有機會。
程咬金做出的動作與李世民一般。
人們又想著去搶,但還是晚了一步。
李世民先他們一步,他的身體素質變得及好。
加上程咬金的體格亦是強壯。
因此,兩人竟然沒有一會兒時間就霸占了球場。
感覺整個球場就是兩人的。
球也在他們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