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水晶幣1次。”
“我出11個水晶幣!”
立馬有人叫了起來。
在場的買家分為兩種,超凡者和非超凡者。
前者自然不會輕易出手,他們的目標顯然是超凡物品,都說好戲往往留在最後,目前這個階段,是那些非超凡者表演的舞台。
超凡物品對他們來說沒用,參加拍賣會的宗旨就是獵奇,以擴充自己的收藏庫。
這種成色的多色水晶,實在算不上上品,用來當開場白勉強夠用,內行肯定不會去競價的。
這種時候,托的作用就顯現出來了。
幾個托你追我趕,將多色水晶的價格飆到了20水晶幣,遠遠超過本身的價值。
最終,被一個滿身掛著金鏈子的半虎人給拿下了。
這是個冤大頭,想來是第一次參加拍賣會,不懂得好東西在後麵的道理。
林遠燃微微一笑,在心中感歎,看來,哪個世界的暴發戶都一樣,不管東西好不好,趕貴的、卻又不是最貴的買,他們不了解東西的價值在哪裡,在為日後的吹噓攢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