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八章 金(1 / 2)

【…我在1981-1982賽季主場揭幕戰前的熱身遇見了阿甘,那時候他還是個高中生,10月份他是舊金山最火熱的籃球人物。那場比賽是勇士對陣爵士,隻有7000多觀眾到場,票房慘淡。瑟蒙德帶著阿甘來到現場,說他有問題想請教,當時我們好幾個人都想教訓一下這個家夥,你知道的,打壓當紅炸子雞是球場上的傳統,我們都被這樣教訓過。阿爾指派了我和拉裡為他答疑解惑,我倆互相使了個眼色,我們心領神會,要給他點顏色瞧瞧。然後…具體情形我很難描述,反正從那個賽季開始,拉裡-史密斯的賽場表現再也沒有達到新秀賽季的水平。我想他可能是被打擊到了,哈哈。】

————2017年出版伯納德-金自傳《Game Face》,節選1。

甘國陽跟著伯納德-金和拉裡-史密斯來到球場,一邊熱身,兩人一邊和甘國陽開著玩笑。

伯納德-金是上個賽季剛被交易到勇士的小前鋒,一個才華橫溢但被酗酒和各種麻煩困擾的年輕人,是隊內的二號得分手。

而拉裡-史密斯是1980年的二輪總第24號新秀,身高6尺8(203)的強壯大前鋒,在籃下有著驚人的籃板活力,新秀賽季場均12個籃板球,其中有5.3個前場籃板球——號稱前場籃板之王的摩西-馬龍,81賽季也就5.9個前場籃板。

“夥計,你說你想了解翻身跳投。但我還不知道你現在到底什麼水平呢。要不你和拉裡對抗一下,投一個,我看完之後好指點你。”

熱完身後,伯納德-金把球扔給甘國陽,讓他在低位和拉裡-史密斯對抗一下。

“來吧,我會溫柔一點的,不會上什麼強度,投一個。”

拉裡-史密斯大喇喇的站在肋部,朝甘國陽招了招手,甘國陽把球扔回給金,來到低位背身靠住史密斯。

史密斯今年已經23歲,畢業於阿爾肯州立大學,體重220磅,是個敦實強壯的矮個內線。

從他新秀賽季的前場籃板表現就能判斷出,拉裡-史密斯有著引以為傲的對抗能力。

來自南方密西西比州的他身體粗壯,相貌就像一個鄉下的農夫,他的球風和他的長相一樣樸實、堅硬。

麵對甘國陽這個看起來精瘦,個子隻比自己高一點點的黃皮膚,史密斯沒有太將他放在心上。

然而就在雙方身體接觸的一瞬間,拉裡-史密斯感覺自己被一塊鋼板給壓上了。

甘國陽牢牢釘在肋部,腳卡在了很深的位置,一旦接球他可以轉身後直接放籃攻擊籃筐。

金將球傳了過來,甘國陽沒有直接攻擊籃筐,而是腳步移動,往外一步,選擇一個翻身跳投出手。

拉裡-史密斯剛剛被壓的有些厲害,當甘國陽轉身投籃的時候,他都沒來得及起跳封蓋。

球很輕鬆的落入了籃筐中,兩分打進,甘國陽將球撿起來,扔給金,道:“就是這樣,很簡單的轉身投籃。但我感覺,如果在強度高的比賽中,我會很難施展,好像有些慢了。”

伯納德-金看了看拉裡-史密斯,心想這家夥怎麼沒動啊,說好教訓一下這小子的呢?

金嘴上說道:“沒錯,你的腳步太粗疏了,也太慢了一些……呃,你再試一次吧。這次,你轉身的時候,腳步不要往外,試著往裡。”

“往裡?”

“是的,很多人轉身投籃時,總是喜歡往外撤一步,想拉開和防守人的距離。這是不對的,這樣反而會被對手封蓋和乾擾,除非你晃得他重心失衡。正常情況下,你應該往裡,卡住對手,不要躲閃,和對手發生身體接觸,擠開空間後再轉身。記住,轉身的空間是擠出來的,不是躲出來的。再試試。”

同樣的位置,甘國陽再度背靠著拉裡-史密斯,這次史密斯卯足了勁,要在背後頂住甘國陽,然後乾擾他接球。

甘國陽感覺到拉裡-史密斯的對抗在增強,他用在瑟蒙德那裡學來的卡位技術,在肋部和拉裡-史密斯展開了反複的爭奪。

兩人的胳膊糾纏在了一起,不過甘國陽右手還是能伸出來要球,同時自己的核心部位穩穩的,牢牢地紮在那裡,和拉裡-史密斯進行對抗。

最近一段時間甘國陽有進行力量訓練,他主要練自己的下肢和腰腹,胳膊稍微練了練,胸肌不練,因為沒用。

因為體質的原因,他力量增長比一般人也要快,貝爾曼有時候都懷疑,這小子是不是真的如坊間傳言,是個生化人。

拉裡-史密斯雖然強壯,但他個子沒有甘國陽高,體重優勢也不大,甘國陽技巧師承瑟蒙德,善於肉搏,絲毫不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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