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從一個火坑跳到另一個火坑(2 / 2)

大事他幫不了老大,像借車這種小事。每次都是能幫就幫一把。

“你家的地址,我先送你回去。”路旁的行人三三兩兩。時間還早,大部分人還都在睡夢之中。

興許早點送宋荷兒回家,她爸媽就不會發現她一夜未歸了。

“我不回家。”身後姑娘的聲音執拗。“昨天晚上我說的火坑不僅是指米糕店,還指我的家,你知道是誰送我去米糕店上工的嗎?”

原本顧思南不知道,但聽到她這麼一說,他就知道了。

家家都有本難念的經。可這麼畜生的父母,很少見。

“不回家,你能去哪?”

“無家可歸。我爸是賭鬼。他借遍了所有能借的錢,我既沒可以信賴的親戚,也沒交好的朋友。所以無處可去。”說到這裡,宋荷兒並不自怨自艾,“我想先找個工作。”隻要找到工作了,相信住處什麼的很快都可以解決。

“南哥,你知道這裡哪兒有招跳舞的嗎?我沒什麼本事,但舞跳的還不錯。”

“你確定你舞跳得不錯?”剛才在麵包車旁,她那段跳大神一樣的動作讓他印象深刻。她這個身體的柔韌程度比甘蔗好不了多少。

“至少我長得不錯。舞技,我慢慢能練上來。”蘇荷兒話語裡滿是自信。

顧思南手握自行車刹車,猛地停在路邊。

刹車的聲音刺耳,惹得路旁不多的行人紛紛側目。

顧思南沒有在意他們的目光,認真地問身後的宋荷兒,“你確定你要去找跳舞的活計?”

市裡頭收跳舞的地方,一共就兩個。一個就是歌舞團,普通人想也不敢想,以宋荷兒的資質鐵定也進不去,還有一個就是歌舞廳。

兩個地方都有‘歌舞’,但實際天差地彆。

歌舞團是文工團,進去就前景光明無比;歌舞廳是夜總會,進去就被人戳著脊梁骨罵。

夜總會,不是什麼好地方。

蘇荷兒剛從賣紅米糕的米糕店逃出來,現在卻又要去夜總會。

她隻不過是從一個火坑跳到了另一個火坑罷了。

“南哥,這麼說,你知道哪兒招舞蹈演員?”宋荷兒高興地追問。隻要能被招進去,生計就不會是問題。

想到這兒,她偷看了一眼顧思南。有工作保底,也就有底氣向他開口,問能不能賒賬租住在他家。

“舞蹈演員。你叫的還挺清新脫俗。如果你真決定去夜總會,我勸你還是早日改掉你的稱呼。在文工團跳舞的姑娘,可以叫舞蹈演員。若是夜總會的,我們一般都叫……”顧思南停頓了一會兒,“舞女。”

“聽上去的確是不上檔次,我不想去歌舞廳,我想加入文工團。”宋荷兒上輩子畢業後,就考進了中央歌舞團。她自信不比任何人差。

“癩蛤蟆想吃天鵝肉,想得倒挺美。”路邊,嘲諷的聲音響起。

宋荷兒抬眼望去,看見是一個身段窈窕,身穿竹葉青旗袍的女人發出的嘲諷。看她無意中都在保持挺拔的身形,很顯然是學舞蹈出身。女人手裡提著兩三根油條,幾個包子,還有兩杯豆漿,看樣子已經買了早飯準備回去。

旗袍的料子在清晨的陽光下熠熠生輝,一看就是上等貨。參照原身的記憶,這麼一件旗袍少說也得一百塊。普通工人一個月的工資也才三十多塊。

穿得好,長得好,放在這個時代妥妥的天之驕女。

按道理,不應該刻意找路人的茬。

上一頁 書頁/目錄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