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身相許……”宋荷兒被逗笑。這是多古老的詞啊,“我可不是真嫁給你。我建議我倆假結婚。你被逼婚,我無家可歸,通過假結婚,你我的境遇都能得到改善。這是一樁有利於你我雙方的交易。”
假結婚這個詞很新鮮,也很陌生,這是顧思南第一次聽到如此大膽的發言。
在此之前,他都沒想到有這樣的第三條路可供選擇。
“彆猶豫了,難道你真想娶那個胖女人?百年好合?”
顧思南當然不願意。
但結婚是個鄭重的決定,哪怕是假結婚,“昨晚你被車撞,衣服都破了,我屋裡還有幾件我媽年輕時留下的衣服,你要是不嫌棄,換上會暖和點。我在院子裡抽根煙,等10分鐘的冷靜期後,我們再談這件事。”
不知道假結婚,但知道冷靜期。宋荷兒沒有拒絕這個提議。
結婚要拍結婚登記照,沒錢買體麵的衣服,保持衣服的整潔乾淨還是很有必要的,畢竟這可是她人生中第一張結婚登記照。
留顧思南在院子裡抽煙,她抬腳走進裡屋右手邊的房間,一張床,一張書桌,一把椅子,再加一個大衣櫃,這四樣家具就是這個房間裡所有的東西了。
牆上還掛著一張用玻璃框裱起來的合照,擦得很乾淨,是一家三口。
看到照片,宋荷兒猜想,這是很幸福的一家三口。
隻不過,她至今都沒有見到顧思南的爸媽,不知道他們去了哪裡。
按照顧思南說的,她在衣櫃的左下角找到了幾件七八成新的女士衣服,一個補丁都沒有。
她比了比大小,和她差不多,能穿。
10分鐘後,顧思南踩滅煙頭,抬眼看見陽光下,宋荷兒穿著熟悉的深藍色棉布衣服,下配黑色褲子,走到天井裡。
恍惚中,讓他想起了小時候的記憶。“這衣服你穿著很合適。”
“阿姨的身材跟我差不多,我等會兒穿完回來就立馬脫下來洗乾淨還給阿姨.”
“不用,,她用不上。12年前,她跟人跑了。”
宋荷兒的心裡咯噔一聲,糟糕,哪壺不開提哪壺。
反觀顧思南,跟個沒事人似的。“我同意假結婚。在去登記前,這些事本來就該跟你說。我家裡目前就剩了我一個人,爺爺和父親死的早,母親跟人跑了,這地方是爺爺的自建房。他去世後,戶主改成了我,但房子不值什麼錢。我主業是夜校老師,兼職給人送棺材,有時也輔導學生賺外快。一個月收入大概45塊,其中40塊會用來還債。因為某種我不想說的原因,我欠了很多錢。聽到這些,你還願意嫁給我嗎?”
“你欠的錢跟黃賭毒有關嗎?”她得先確認這一點。
“無關,我沒有不良嗜好。理所當然,我的債務不會牽涉到你。這是我立的字據,你收好。”他從口袋裡拿出準備好的字據。
宋荷兒拿過來一看,字寫的不錯,端正大氣。看完後,她把字據收進口袋。
“婚後,我承諾不會讓你挨餓受凍,不會讓你無家可歸。你想進舞團,我會儘全力幫你,從進夜校上課開始。”
“走,扯證去。帶上你的戶口本。”有這樣的承諾,宋荷兒很放心。
“等一下。還沒有約定好假結婚的期限。”
她都不急,他倒是著急了。“怎麼,怕我賴上你?”